中国清末官制改革与单一行政管理体制的最终确立

中国清末官制改革与单一行政管理体制的最终确立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4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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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仿内地督抚体制,统一事权 2.撤销盛京五部、府尹,拟设盛京行部 3.裁将军,改建行省 相关链接 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颁布谕令,改革东北官制,裁撤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设置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行省。这次改革,结束了在东北延续200多年的...

1907年4月20日,清政府颁布谕令,改革东北官制,裁撤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设置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行省。这次改革,结束了在东北延续200多年的旗民双重行政体制,旗民两系一统于省。

东三省的官制改革是改定官制废除旗民两重制的过程,经历了以下几个步骤。

1.仿内地督抚体制,统一事权

1875年(光绪元年),奉天将军崇实提出《变通奉天吏治章程》,得到清政府的批准。该章程总计7款,其中5款的内容涉及奉天行政管理机构的变革,这使清初以来的旗民双重管理体制开始瓦解,揭开了东北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序幕。

2.撤销盛京五部、府尹,拟设盛京行部

1905年5月(光绪三十一年四月),增祺丁忧解职,署户部尚书赵尔巽被任命为盛京将军。7月,清廷谕令盛京五部侍郎景原、儒林、钟灵,均著来京当差,“所有五部事务著归盛京将军兼管”。这样,清政府首先裁撤了盛京五部侍郎。8月,清政府决定裁撤盛京五部,郎中以下各员缺咨部改用。盛京五部裁撤后,陪都之制实际上已取消,府尹一职已无存在必要。9月,清政府又决定裁撤奉天府尹,所有府尹原管事务,责成赵尔巽悉心经理,府尹所兼学政由东三省学政兼管。至此,经过30年的改革调整,奉天旗民事务已倶归盛京将军。东北旗民双重管理体制的高层被合二为一,将军、府尹、五部互相牵制、分权并立的局面彻底消失。

1906年4月(光绪三十二年三月),赵尔巽提出进一步改革奉天官制方案:拟设“盛京行部”,合将军、府尹以及盛京五部之权于一署,设行部大臣一员,总理庶务。“盛京行部”下设综核处,内分10局:内务局,吏治局,督练局。以上4局由行部大臣自制,以参议1人任次官,分判其事。财政、司法、学务、巡警、农工、商矿等6局则各设长官1人,以参议、副参议担任。局下分科,科下设一、二、三等执事官及司译、司医、司计官等。可见,在这个方案中,对行部各官的品级、权限、待遇、升迁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将山海关、东边、驿巡三道改为关道,专任交涉,不管地方。府厅州县文件直达行部,不再由各道承转,减少牵制繁冗之弊。

赵尔巽的改革方案未获答复,便调任四川总督。但其在任期间,盛京五部、奉天府府尹倶已裁撤,旗民双重管理体制的上层已经终结。留下的,“只是如何把省级行政首长的权力,在不容分割的基础上成为定制而已”。所谓“行部大臣”,说得更确切些,就是“总揽奉省大权的总督”。因而,这个改革方案实为建省的先导,为其后的改革提供了经验。

3.裁将军,改建行省

1906年10月19日,清廷命贝子载振、尚书徐世昌以査办事件的名义前往东北考察政治。徐世昌等在东三省各地详细咨访,费时3个月,返回京师后先后上《密陈考察东三省情形折》和《密陈通筹东三省全局折》,主张破除旧例,实行改革,建议将东三省改为行省,设总督一员,赋予治理东三省的全权。

1907年4月20日(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八日),清廷采纳了徐世昌的建议,任徐世昌补授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并授为钦差大臣。唐绍仪补授奉天巡抚,朱家宝署理吉林巡抚,赏段芝贵布政使衔,署理黑龙江巡抚。

1907年5月22日(光绪三十三年四月十一日),徐世昌等上奏《东三省督抚办事要纲》和《东三省职司官制章程》,确定了东三省行省公署制,成为东北行省设置的纲领。

同年6月,清政府批准了徐世昌的官制改革方案。这样,延续了200余年的旗民并治的东北,正式被纳人了行省系统。自此,东北的省级机构改造基本完成,行省建置初具规模。

九一八事变前,由于多年的移民活动,清朝初年所形成的旗民双重管理体制逐渐地被行省的单一管理体制所取代,东北地区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与内地取得一致,东北与内地的联系更加紧密。同时,行政建置的完善对新增加的土地和人口起到了有效的管理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东北土地的开垦、人口的增长和村落、城镇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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