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疆域


发布日期 : 2016-10-24 13:37:55 UTC

清朝时期的概况

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 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共有十二帝,国祚267年。

1616年,建州女真部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 1644年李自成率大顺军攻占明朝国都北京。一片石之战后,清军趁势入关, 政治上推行剃发易服,军事上打击农民军和南明诸政权,逐步掌握全国。 后历经康雍乾三朝,发展至鼎盛。这一时期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得到巩固, 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版图,同时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清朝中后期由于政治僵化、文化专制、闭关锁国政策、思想停滞逐步落后于世界, 科技文化与思想眼界均受到极大的封闭与抑制。1840年爆发了中英鸦片战争, 多遭列强入侵,主权和领土严重丧失。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 开始了近代化的探索,地主阶级进行了洋务运动。甲午战争之后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开始进行戊戌变法,但是遭到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保守派绞杀, 导致变法失败。1900年的夏天,八国联军为了镇压义和团运动维护在华利益侵略中国。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统治瓦解,1912年2月12日,清帝被迫退位,从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

清朝的疆域

范围

1759年乾隆时期的清朝疆域达到最大范围, 东北与俄罗斯帝国(沙俄)分界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与外兴安岭, 这条疆线知道鄂霍次克海与库页岛。正北与沙俄分界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与额尔古纳河。 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分界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 西南与印度的蒙兀儿帝国、喜马拉雅山诸国家分界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 正南大致上与现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分界相同, 但清朝尚获得缅甸北部的南坎、江心坡等地。东与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与东海, 与朝鲜王朝沿图们江、鸭绿江分界, 清朝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诸岛(时称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 极盛时期总面积可达1310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 内地
  • 土司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省设有土司, 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长官为武职), 与土府、土州、土县(长官为文职)。土司的长官以当地各族头人充任, 可以世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给印信,归所在地方之督抚、驻扎大臣管辖。 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于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于吏部。 雍正年间,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的土司开始改行流官制,史称改土归流。 光绪、宣统之际,赵尔丰出任川滇边务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东部的宗也开始改土归流。

  • 东北

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顺治年间入关后,以驻防八旗留守盛京沈阳。 康熙至乾隆年间,逐渐形成三个相当于行省的将军辖区: 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之下设专城副都统分驻各城, 并管理各城的临近地区。副都统下有总管统领各旗。 在汉民聚居之处,置府、州、县、厅,如同内地。 居于黑龙江、嫩江中上游的巴尔虎、达斡尔、索伦(鄂温克)、鄂伦春、锡伯等族, 编入八旗,由布特哈总管、呼伦贝尔总管管辖。 黑龙江、乌苏里江下游及库页岛的赫哲、费雅喀、库页、奇楞等渔猎部落则分设姓长、乡长, 由三姓副都统管辖。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改奉天、吉林、黑龙江三个将军辖区为省。

藩属国

清朝的藩属国,早在皇太极与康熙时期就有朝鲜与琉球国。 到乾隆时期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即越南)、南掌(今老挝)、暹罗(今泰国)、 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柬埔寨被安南与暹罗瓜分, 吕宋与苏禄于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群岛后相继消失); 西南喜马拉雅山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等国; 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浩罕汗国、布哈拉汗国、 爱乌罕(今阿富汗)、巴达克山、乾竺特与拉达克等国。


本文链接 :清朝时期的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