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时期人民的反抗

中国清朝时期人民的反抗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1-0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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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杭州反加派斗争 江浙抢米斗争 泉州抢米斗争 雩都抗租赋斗争 兴国抗租斗争 宜阳反加派斗争 无锡人民斗争 杭州反加派斗争 一七○七年六月间,浙江巡抚加派公费,下属州县,拟每亩加三。这年又值大旱,歉收,百姓数千人到巡抚门前抗议,督抚被迫出告示安民(《文献丛...

杭州反加派斗争

一七○七年六月间,浙江巡抚加派公费,下属州县,拟每亩加三。这年又值大旱,歉收,百姓数千人到巡抚门前抗议,督抚被迫出告示安民(《文献丛编·王鸿绪密缮小折》)。十一月间,太仓州北门外永乐庵地方,有大批群众,头裹红布,竖立旗帜聚集。官兵出动镇压,群众散走(《李煦奏折》)。

江浙抢米斗争

杭州的斗争,影响到江浙两省。一七○八年,户部尚书王鸿绪奏报江浙情形说:“近因官法废弛,又有不轨之徒在内煽惑,遂有市井奸民,倡率饥民吵闹官府,打劫富家,一呼而集遂致数百人,官府一时无法”。江宁因粜卖官米刻剥居民,群众聚集抢米铺三四十家。王鸿绪说:“其余江浙之各府州县在在有之。至各府州县之村镇奸民,聚众以米贵为名,抄抢富家者,尤不可胜数。”(《文献丛编·王鸿绪密缮小折》)。

泉州抢米斗争

一七一一年时,福建泉州府永春、德化两县联界地带贫民以陈五显等四人为首,聚集至二千余人抢夺富户米粮,抗拒官兵。陈五显等在各处张示揭帖说:屡次捐免钱粮,地方官员不曾施及百姓,“故我等穷民窘于衣食,不得已而为此。若各处富户不将屯积米石粜卖,我等必抢夺。” 康熙帝得报,也不能不承认:“伊等原非盗贼,因年岁歉收乏食,不得已行之耳”(《圣祖实录》卷二四六)。官兵大举出动,对抢米的贫民残酷镇压,斩杀八十余名,逮捕一百四十五名。负伤逃走者甚众。

雩都抗租赋斗争

一七一三年,江西雩都县佃户丘兰秀、陈万余、丁介卿等率众要求“除赋捐租”,围攻地主赵唐伯的田庄。当地广东人马天祥等在各处响应,聚众千人。地主赵唐伯向县衙报告。官兵逮捕四十余人入狱监禁。陈万余等率众据守禾丰。十一月间,官兵前来镇压,陈万余率众作战,失败被擒,被斩首牺牲。次年,官府又将狱中三十余人处死。

兴国抗租斗争

一七一三年时,江西兴国县也暴发了佃户抗租的斗争。兴国县衣锦乡佃户李鼎三率领当地佃户和闽、广迁来的农民,共约数千人,向县官要求“田骨田皮许退不许批”,并勒石为例(同治《兴国县志》)。斗争获得胜利,反抗的佃户即组织“会馆”,进行长期的抗租斗争。每年秋收,倡议“七收、八收”,即将二成或三成交租。田主如按原来高额收租,佃户即聚集起来,夺回多收地租收入会馆。当地农民以“会馆”为斗争的组织和基地,坚持抗租达十三年之久。至雍正时才被官府勒令将会馆焚拆。

宜阳反加派斗争

一七一六年,河南宜阳县的农民群众进行了反加派的斗争。河南巡抚李锡传令八府所属州县加派田赋,每亩地私派银四厘,又借故科派马捐。群众二千余人在亢珽等率领下起而反抗,将宜阳知县擒捕。官兵前来镇压,抢回知县。亢珽等声言:“皇上因李锡居官甚劣,已取进京。若李锡伏诛,我等情愿引颈受刑。”康熙帝谕:“李锡居官固属不堪,但此贼不尽拿获,断乎不可。”即派刑部尚书等乘驿急往当地,“严加查获详审,一面于彼处正法,一面奏闻。”(《圣祖实录》卷二七三)亢珽抗拒官兵失败,自缢死。其他领导者十五人被清朝处斩,十五人处绞。二十四人流放到三姓等地做奴隶。

无锡人民斗争

康熙末年(具体年代不详),江苏无锡县人民因县令李牧残酷成性,草菅人命,村民数百人啸聚山中反抗。村民刘三公布李牧残酷杀人数十事。李牧派捕役下乡擒拿,刘三率兵抵抗,逃匿后被捕。黄印《锡金识小录》记载说:“刘自知必死,讯时辞色侃侃,历数其恶(指李牧)。备受极刑,终不委靡乞哀,下于狱,瘐死狱中。”

如上所举,一七○七年以来,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连绵不断。虽然这些斗争都还限于局部地区,规模也很小,但它不断地冲击着清朝的统治,显示着康熙末年社会矛盾在日趋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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