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北地方政府 1918年以后 1925年以后 1928年底 相关链接 东北地方政府 中华民国成立后东北各省为了促进移民工作,纷纷成立了“官地清丈局”、“垦殖局”,负责调查和测量各省的可耕土地并在农事方面协助新来的移民。据报载,东北当局“招致此等垦民,系...
东北地方政府
中华民国成立后东北各省为了促进移民工作,纷纷成立了“官地清丈局”、“垦殖局”,负责调查和测量各省的可耕土地并在农事方面协助新来的移民。据报载,东北当局“招致此等垦民,系由公共团体之指导,赴各县开垦,或使赴各矿区各森林公司从事工作。在招募开垦各县,设有招垦处,置专任委员,领导垦民,前往垦地。且视经费之多寡,贷资金于垦民,准备农具供其使用。所有招垦章程随各县之情形,拟定呈准施行”。1914年,吉林省颁布《吉林全省垦荒规则》。1915年,奉天也设置了官地清丈局,丈量各地官庄及浮多地亩,同时制定了《垦辟蒙荒奖励办法》7条,着手全面开垦蒙荒。
1918年以后
1918年以后,张作霖以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天督军实际控制了东北全境。1923年春,东北地方政府在没有得到中央政府援助的情况下,提出了由奉天省政府指导制订的具有广泛基础的《移民和开发计划》。在这个计划中,包含了给以移民的一些优惠政策,如《难民救济规定》和《新人境的难民救济规定》等,其目的是为了吸引移民,“通过鼓励劳动者在东北定居来改变他们的移民性,并使他们为该地区经济的有计划发展做出贡献”。这是该计划的重点。紧接着,奉天省开始根据《移民和开发计划》,招收汉族移民劳动者。省政府派代理人到东北的主要火车站和渡口宣传这个计划。一些代理人到华北的城市(例如天津),但是大多数人到东北地区的大连、营口、沈阳、长春和哈尔滨等城市招人。他们在那里向新来者解释这一计划,并鼓励他们加人该计划。代理人给决定加人的移民发放特别身份证,并帮助车站站长为他们安排交通。同年,张作霖在内蒙古东部设立垦务局,划分垦区,筹集款项,向移住该处的垦民提供“旅费、种籽及农具,新垦土地免租免赋3年”。
1925年以后
1925年,张作霖以东北边防屯垦督办身份,下令大规模招民开垦,并在长春设立专司招垦事务的移民局,在长白、洮南、呼伦等处设招垦局,派专人远至山东登莱各属招徕移民。同时,张作霖又在天津组织了移民局,对迁往关外的移民进行帮助。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更加重视东三省的垦务与边防。随着移民高潮的到来,1928年,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政府加强了对移民事业的组织管理,成立了东北屯垦委员会,以孙传芳为委员长,于济川副之,这是一个对东北地区移民垦殖工作负总责的机构,一成立即开始研究东北的垦殖方案和计划。同时,为统一事权,奉天省政府将裁撤的东北垦殖会一切事务,交由农矿厅接续办理。为便于垦务事业的顺利推进,农矿厅厅长计划将1929年度全省垦殖费增至30万元,临时费15万元。
1928年底
1928年底,张学良“东北易帜”后,国民政府在保留原有移民垦殖机构的基础上,又设置了兴安屯垦督办公署等机构。1930年,东北当局先后制定和颁布了《辽宁移民垦荒大纲》、《兴安屯垦区移民办法》、《黑龙江省沿边荒地抢垦章程》等。这些移民机构的设立和章程的公布,加强了对移民垦务的组织管理,减少了移民的盲目性和分散性,使移民事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