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北朝都督区 北朝都督区远不如东晋南朝发达。北魏道武帝、明元帝时疆域尚狭、分置未繁,未似南朝设置都督。至太武帝时拓宽疆土,则始采用都督制,首先以长安镇都大将加都督关中诸军事。献文帝以下都督渐多,但都督区不稳定,变化较大。而且都督除军...
(一) 北朝都督区
北朝都督区远不如东晋南朝发达。北魏道武帝、明元帝时疆域尚狭、分置未繁,未似南朝设置都督。至太武帝时拓宽疆土,则始采用都督制,首先以长安镇都大将加都督关中诸军事。献文帝以下都督渐多,但都督区不稳定,变化较大。而且都督除军务外,对刺史控制权也不明确。至西魏末年始有材料显示都督对属州行政之控制权,人周以后更为明显。《周书•代王达传》云:“建德初,进位柱国,出为荆淮等十四州十防诸军事、荆州刺史。所管沣州刺史蔡泽黩货被讼……乃令所司精加按劾,密表奏之,事竟得释。”北魏时都督区之彰著者有关右都督区,其幅员至大,实即后来之西魏疆域。东魏北齐见于史传不多,时已渐人行台区。
(二) 北周总管区
总管区实即都督区的后身。《周书•明帝纪》载:“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总管区比都督区稳定,且总管之权力大,但性质与都督无二。北周一代置总管府四十余所。
(三) 北齐行台区
东魏北齐都督制不显著。在州以上地方行政机构以行台为重要。《通典•职官四》云:“行台省魏晋有之,昔魏末晋文帝讨诸葛诞,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黄门侍郎钟会等以行台从。至晋永嘉四年,东海王越帅众许昌,以行台自随是也。及后魏之尚书大行台,别置官属。北齐行台兼统民事自辛术始焉。”行台是中央权力的行动机构,起初尚非统治地方的行政组织。以行台为地方行政机构,也许是从北魏道武帝开始的。《魏书•太祖纪》载:“皇始元年(396年)九月,并州平,初建台省,置百官。”这是在拓展疆域的过程中,以台省来统治新领土。第二年十月中山平,第三年(天兴元年)正月克邺城,于是又分别在邺与中山置行台。但在北魏逐渐统一北方后,这一制度并未继续实行,地方行政制度是在正常的郡县制上面加上前述之都督制,并配合以镇戍制。
北齐行台官制至唐朝时已不明白。据严耕望从实例分析是:行台长官通常为仆射,少数尚书,也有尚书令,不似后来隋代行台省长官位尊,皆以尚书令担任。行台之长官大都兼治所之州刺史,是以军政而入民政的通例。行台所统地区大小因时因事因地而异,文献所载常不明确。往往只说“某州道”,或就方位言之,曰北道、西道、东北道、东南道等,如上述的北道行台即是一例。也有明举所统州数者,则通常为三四州之范围。
北魏末年虽已有行台之制,但其时都督区仍在起作用,故不如东魏北齐典型。北齐最重要的行台是河南道大行台,为侯景所主。据《梁书•侯景传》载其归降表言,此行台所统在10州以上,即豫、广、襄、兖、南兖、齐、东豫、洛、扬、北荆、北扬等州。降梁以后此行台自然不存。除河南道大行台外,有代表性的行台还有并州大行台、朔州行台、晋州行台、建州行台、定州北道行台、幽州东北道行台、河阳行台、豫州行台、徐州东南道行台与扬州行台等。
(四)隋唐总管府
北周灭北齐,总管府制度推行于北方。隋承周制,于统一天下以后又行之于全国。通隋一代,先后设置总管府64。唐初犹行总管府制,但不久又回到都督制去。《旧唐书•地理志》云:“高祖受命之初,改郡为州,太守并称刺史。其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置总管府,以统军戎。至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在改都督府前,于各地置总管府总共有71。若以淮水秦岭一线分南北,则南方有总管府34个,北方有37个,大约对半之势。总管府本由都督府变化而来,至此复回到原地,从周明帝武成间至此时,历半个世纪有余。此后唐都督府不只军事,且变成文官系统。故人于地理志中,都督府级别亦与州比。
(五)都督制的尾声
都督制大行于魏晋南朝,北朝虽仿行之,究竟不甚发达。北齐所行为行台制,北周所行为总管制。齐为周所并,隋又代周而立,以至混一宇内,故总管制遂行于天下而至唐初。虽然唐高祖复改总管为都督,但由于形势已经变化,军权已不在都督手中,故都督在唐演变而为地方行政官员,与刺史职责一样,所以无论《唐六典》、《通典》还是《唐会要》都把都督与刺史列在一起。
据《旧唐书》,若以贞观十三年大簿为准,则其时天下置都督府44,领州277。由新、旧《唐书》参照知天宝元年都督府减为34,又由《新唐书》所载知唐末共有都督府52(其中陇右八都督已在唐廷控制之外),宋以后,并都督之名亦不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