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统一全国后,怎样建设大一统封建帝国的會都,确是秦人在城市规划领域里所面临的一大课题。 秦自推行改革以来,即本着法家革新观念来处理城市规划问题。献公及孝公早期经营的栎阳城市规划,便可看出这种锐意革新的精神。孝公后期,作为商鞅变法的重大措施之一的咸阳新都规划,更...
秦统一全国后,怎样建设大一统封建帝国的會都,确是秦人在城市规划领域里所面临的一大课题。
秦自推行改革以来,即本着法家革新观念来处理城市规划问题。献公及孝公早期经营的栎阳城市规划,便可看出这种锐意革新的精神。孝公后期,作为商鞅变法的重大措施之一的咸阳新都规划,更随时代革新潮流,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至秦王政灭六国前夕,咸阳城市已颇具规模,不仅渡渭向南扩展,而且伴随关中经济区的繁荣,与相邻城市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也日趋密切,咸阳城市的规划基础不断开扩,城市规划意境及规划结构亦渐出现新的苗头。这些,都为开拓规划大一统封建帝都,展示了前景。加之,统一后,又集中了各国城市规划的革新经验,尤为这种发展前景增添了润色。所有这些,客观上都给秦王朝规划我国历史上第一座统一封建帝国的首都,留下了相当影响。
秦始皇灭六国,将封建割据的列国,建成一个史无先例的统一的封建大帝国。因此,强化统一,便成了秦王朝开国之初的首要任务。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在极力推行统一措施,城市规划领域同样也是如此。有关各方面统一的问题,前文业经涉及,毋庸重复。
由于建置统一的封建帝都,不仅是一项空前的创举,而且还须透过建都规划,建立统一的新型封建城市的规划体制和具体规划制度。所以,咸阳改造扩建规划所负的历史使命,自是不同凡响了。
分析秦咸阳的改造规划,显见秦人的统一意图,重在肃清旧制残余,巩固和发展新兴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大一统政体。因而在帝都的规划意识上,突出强调“新”、“尊”和“博”。所谓“新”,固然要不同于旧营国制度的王城,也要有别于封建割据的列国国都。在规划格调上,要求超越旧制、旧习的约束,富于创新,以便把革新的传统精神,推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所谓“尊”,即是在规划气质上,要充分体现“履至尊,而制六合”的君主专制权威的尊严。所谓“博”,即是要有广阔而坚实的规划基础,足以表达空前大一统的声势。“新”、“尊”、“博”,都不是孤立的。就帝都咸阳规划全局而言,这三者是相互为用,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整体。这便是秦始皇改造咸阳的规划意识的实质所在,也可以说是秦咸阳规划意识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我们体会这几点规划意识特征,正是秦人统一意图在首都咸阳改造规划中的具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