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区由简趋繁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区由简趋繁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2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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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晋南北朝,从曹丕称帝起到隋文帝灭陈止,历时370年,大小政权共凡33个,政治制度纷繁复杂。大体说来,这一时期的政区制度是州、郡、县三级制,并且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繁复的过程。 东汉末年的改刺史为州牧之举,提高了州的地位,州牧位居郡守之上,权力大大超过了汉武帝时...

魏晋南北朝,从曹丕称帝起到隋文帝灭陈止,历时370年,大小政权共凡33个,政治制度纷繁复杂。大体说来,这一时期的政区制度是州、郡、县三级制,并且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繁复的过程。

东汉末年的改刺史为州牧之举,提高了州的地位,州牧位居郡守之上,权力大大超过了汉武帝时的“六条问事”,俨然成了封疆大吏,并且有了固定治所,于是州由监察区变成了一级政区,郡则下降为二级政区,县降为三级政区。赤壁战后,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局面,魏、蜀、吴均实行以州辖郡、以郡统县的制度。

曹魏据有司、豫、冀、兖、徐、青、雍、凉、并、幽、荆、扬12个州,共领101郡、731县;孙吴占有汉代扬、荆、交三州之地,后又析交州置广州,遂为4州,领47郡、337县;蜀汉地盘最小,仅有原汉代益州一州,下领22郡、138县,后来蒋琬置凉州,仅领武都、阴平二郡。三国政区以公元262年稳定时计,共有16州、145郡、1144县。

公元280年,“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西晋灭吴,中国历史上的大分裂时代出现了短暂的统一,太康二年(281年)时西晋有19州:司、兖、豫、冀、幽、平、并、雍、凉、秦、梁、益、宁、青、徐、荆、扬、交、广,领173郡、1232县。西晋后期,又析荆、扬置江州,分荆、广置湘州,州数增加到21个。

西晋末年,胡马南牧,大批中原人士随典午南渡江、淮之间,或更渡江而南。东晋王朝偏安江左,所统辖的仅有荆、扬、江、湘、梁、益、交、广诸州和徐州大半,至于豫州则仅有憔城而已。东晋而后,历宋、齐、梁、陈四代,均仅有南方半壁江山,辖境越来越小,可政区却越置越多。

北方状况与此相似。十六国虽大多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但统治者汉化程度很髙,所以也实行与中原相同的政区制度,其中以前秦(350—394)政权疆域为最大,昙花一现式地统一过北方,盛时计有27州、180郡,数量均比曹魏多出一倍以上。北魏于439年灭北凉,统一了黄河流域,北方历史进人北朝。北魏分裂为东、西二魏,后又分别为北齐、北周代替,北周于建德六年(577年)又灭了北齐,北周外戚杨坚于开皇元年(581年)篡位建立隋朝,并于开皇九年(589年)灭陈,统一了全国。

针对这种混乱状态,南朝、北朝政府都曾采取措施,力图拨乱反正。南朝永初元年八月,宋武帝刘裕曾下过一道诏书:“诸旧郡县以‘北’为名者,悉除;寓位于南者,听以‘南,为号”。《周书》卷二《文帝纪下》载,西魏废帝三年(554年)时,曾大规模地改置政区,凡改州46、郡106、县230。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省并了三个州、153个县。但这些努力都无济于事,因为要改的不仅仅是减州并郡,或改改州郡名称而已,而是整个政区体制。公元580年时,南、北朝合计有275州、674郡、1724县,平均每州辖2.5郡、每郡管2.6县,即平均每州领县也仅有五个而已,中间一级政区已属多余。这是就平均情况而言,若从个案来看,曾出现过两州共管一郡、两郡合管一县的怪事,这种现象被称为双头州郡或双头郡县。隋开皇初,以釜底抽薪之法废除全部郡级政区,实行州县二级制,从而理顺了政区关系。

东晋、南北朝政区的最大特点是侨州郡县的设置。西晋八王之乱以后,中原战乱频繁,黄河流域世家大族为了逃避战争的灾难,纷纷以宗族为单位成千上万地流徙南方,东晋、南朝政府就按他们的原籍州、郡、县名称建立州郡县来管理他们。这种因甲地沦陷,从甲地流徙到乙地居住,并在乙地复置甲地的州郡县,就叫侨州、侨郡、侨县,简称侨州郡县

东晋南朝侨州郡县的分布格局是大分散、小集中、诸点成线、诸线成面,分布范围北极关中河淮,南尽江汉梁益,主要分布在长江两岸,尤以扬州、荆州地区为最多。晋陵郡境(今江苏常州一带)、京口(今江苏镇江)、襄阳(今属湖北)一带尤为密集,其他如建康(今江苏南京)、广陵(今江苏扬州)、寿春(今安徽寿县)、汉中(今属陕西)、成都(今属四川)等亦是集中点。沿长江南北两岸、汴泗邗沟近傍、汉沔沿线、川陕通途上的侨州郡县,则呈线状分布。这种结局与当时的交通路线有关。当时南徙的侨民有90万之众,北方平均每八人中就有一人南徙;其中居于今江苏境内的侨民有26万,而其中的22万又集中在南徐州(侨治京口)。南徐州侨民占当地土著人户的一半,为诸侨州之冠。

侨州郡县开始是有民无土,与政区无关,侨民可以随时返回北方,东晋政府对侨民也给予“优复”(免除税、役)的待遇,称白籍。时间一长,对政府财政收人不利,于是实行“土断法”。土断是对侨州郡县的整理,有割实(侨州郡县领实土)、省并、改属等形式,同时又将侨民编人当地郡县的户籍,称为黄籍,取消“优复”。这样,有的侨州所辖郡县就不免有原来的实土郡县,而实土州中也就有了侨郡和侨县。移民浪潮一次次扑向南方,南朝政府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实行“土断”。

与南方一样,十六国、北朝在北方也曾设置过侨州郡县,不过无论从规模、地域乃至作用来说,均比东晋南朝逊色。

公元589年,隋文帝平陈,全国统一,大规模的侨州郡县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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