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朝末期吉林地区的放垦与移民概况

中国清朝末期吉林地区的放垦与移民概况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5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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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地区 局部开禁 全面开放 相关链接 吉林地区 清初,吉林属宁古塔将军管辖,后改吉林将军。其范围大体包括“松花江以南,柳条边以北,乌苏里江以西地区”。清末之前,吉林地区一直是清朝封禁最严厉的地方,道光朝就曾多次颁布封禁官荒之谕: 1832年(道光十二...

吉林地区

清初,吉林属宁古塔将军管辖,后改吉林将军。其范围大体包括“松花江以南,柳条边以北,乌苏里江以西地区”。清末之前,吉林地区一直是清朝封禁最严厉的地方,道光朝就曾多次颁布封禁官荒之谕:

1832年(道光十二年),道光帝发布谕旨,谓“吉林捕打进贡牲畜围场,并打生乌拉采捕蜂蜜场及松花江西岸,辉发河北岸一带,向系封禁,业经设有卡伦官兵防守……其余闲矿山场,仍循旧例。凡旗人携枪出卡捕打牲畜者,无庸查禁。如有携带民人,不领照票,偷挖人参,私砍木植者,严行查拿治罪”,“以示朕轸念旗人生计,修明武备至意”。

由于实行严厉的封禁政策,在1860年(咸丰十年)以前,吉林地区人口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咸丰、同治年间开禁后,移民始大量迁人。咸丰之前,除已经放垦的吉林、阿勒楚喀(今黑龙江阿城市)、伯都讷(今吉林松原市扶余区)等地外,其余封禁地统称为官荒,主要包括西部的围场和东部的参山。在围场与已经放垦的中间地带,还有一定面积的荒原,称为夹荒。咸丰到光绪末年,吉林地区的移民迁人与以上的围场、参山、夹荒的放垦有直接的关系。

局部开禁

1861年2月(咸丰十年十二月),吉林将军景淳奏请开放吉林官荒,其奏折曰:“查得吉林地方凉水泉南界舒兰迤北土门子一带禁荒约可垦地10万垧,省西围场边,约可垦地8万余垧,阿勒楚喀迤东蜚克图站约可垦荒8万余垧,双城堡剩存圈荒及恒产夹界边荒可垦地4万余垧,均经委员履勘,地属平坦,别无违碍,现有佃民王永祥等认领,先交押租钱共20余万吊,于将来查办地界,一切船粮、车驮经费可资备办,请将前项各荒,一律招垦”。清廷批准了景淳所请,谕令:“吉林荒地,即可援案招垦,别无违碍,于经费不无裨益,著即按照所请办理”。上述地区相继向移民全部开放,此为吉林地区解禁开放之始。

光绪初年,东北局势紧张,清廷为加强边防,加速了吉林东部边荒的放垦。清代吉林东部包括宁古塔、三姓、珲春等地区,是清朝祖先的发祥地。清廷定都北京后,为保护龙兴之地,派八旗驻防镇守,严禁汉族流民进人。直到道咸年间,吉林东部仍是“人烟稀少,土地荒漠”,面临沙俄侵略的严重危机。为此,清朝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呼吁:“今日防务皆知以东三省为先,东三省以吉林为首要”,“今日俄患,惟珲春最近,惟三姓最危,塔城(宁古塔)居南北之中”。这些呼声,促使清朝统治者认识到:“惟念中国边境与俄毗连,必宜慎固封守,以为思患预防之计。吉林之三姓、宁古塔、珲春等处,防务尤关紧要”。

为鼓励移民垦种,招垦总局对垦户采取许多优待和扶持措施。对新荒地一律免收押荒钱,拨给垦民生产工具、牛、车、口粮银等。1886年(光绪十二年),鉴于南冈膏腴之地大半已有人领垦,只剩下无人愿垦的山足水眉之地,当局提出:“与其必收荒价以阻民之来,遂至弃其地于百年,何如免收荒价以速民之来”,“况此处招垦名为筹饷,意在实边,既望其民之众,似不必急其利于些须”。这些措施对安顿民心、发展边区农业起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垦民的拥护。

到1894年(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前,这一时期共放垦荒地1379013余垧。甲午战争后,吉林移民垦荒规制逐渐完备。

全面开放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宣布开放吉林省全部土地,以抵制日俄侵略。从这时起,吉林省的移民和土地开垦进人了高潮时期。同年,设立垦务分局,鼓励移民领垦。

1909年(宣统元年)以后,吉林移民垦荒进人高潮。1910年(宣统二年),清廷放垦东部蜂蜜山(今黑龙江密山县)一带荒地,从内地招收移民,每班百人,由省招垦局给予路费。车船半价,到垦区后每人给地4至5垧,并资助房舍、籽种、牛马等费。在省招垦局的领导下,吉林的移民和垦荒工作进展较快。据统计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吉林省人口总数为4416300人,到1910年(宣统二年)增至4840100人,其中移民增加数为334600人。1911年(宣统三年),吉林省总人口已达5722639人,已耕地3312145垧,余荒地880830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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