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泛称,实际上,由于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泛称,实际上,由于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按照保护的主要对象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生物物种保护区和自然遗迹保护区3类;按照保护区的性质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即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和资源管理保护区4类。不管保护区的类型如何,其总体要求是以保护为主,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把科学研究、教育、生产和旅游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它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充分展示。
中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中国古代就有朴素的自然保护思想,例如,《逸周书·大聚篇》就有:“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记载。官方有过封禁山林的措施,民间也经常自发地划定一些不准樵采的地域,并制定出若干乡规民约加以管理。此外,所谓“神木”、“风水林”、神山”、“龙山”等,虽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但客观上却起到了保护自然的作用,有些已具有自然保护区的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建立自然保护区方面得到了发展。
到2006年底,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2349处,其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5%。其中3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计划”列为国际生物圈保护区。
截止2010年底,林业系统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2035处,总面积1.24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89%,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7处,面积7597.42万公顷。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88万个,总面积1588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