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世界数据中心(WDC)专门委员会

(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

章程

(1993年1月22日)

世界数据中心(WDC)(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专门委员会是在1968年第12届国际科学联合会理事会(ICSU)全体会议上建立的,旨在为国科联的官员们提供关于WDC管理方面的建议并开展有关的活动。它是用来接替对创建于1957—1958年国际地球物理年的世界数据中心履行监督职责的其他国科联机构的。

该委员会负责监督四十多个WDC系统数据中心的工作。这些中心的运转靠所在国家的支持,其职责是收集、保存并分发范围广泛的各类数据。这些时间尺度从秒到数千年的数据,能为国科联众多学科的研究工作提供基础信息,特别是可以用于监测地圈及生物圈的变化,不管这些变化是渐进的还是突发的,是可预见的还是意想不到的,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专门委员会希望通过各种活动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新技术为各国科学家所用,以便实现“老数据为新科学服务”。

1 成员

1.1 专门委员会成员代表国科联组织内与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数据的国际交换 和分发有关的各个组织。非国科联的组织也可推荐它的代表作为成员。

1.2 专门委员会由执行局、WDC系统的代表和国科联与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数据有关的科学计划和组织的代表或联络员组成。

1.3 专门委员会主席和特别成员由国科联征求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后指定。委员会自行任命副主席,财务主管,秘书和助理秘书。助理秘书协助主席工作。财务主管可由一官员兼任。这些官员组成执行局。

1.4 专门委员会成员每四年任命一次,可任两届。

1.5 执行局任命WDC系统各部分的代表,目前这些部分是:WDC-A(美国); WDC-B(俄罗斯);WDC-C1(欧洲);WDC-C2(日本);WDC-D(中国)。

1.6 专门委员会应有国科联中承担日地环境长期监测的组织(如SCOSTEP)的代表做为其成员。

1.7 专门委员会应有国科联各主要科学计划(如IGBP,STEP,WCRP和ILP)的代表做为其成员。

1.8 专门委员会应有CODATA,FAGS,IOC和WMO所指派的联络员。

1.9 WDC系统的新成员、国科联与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数据有关的新增科学计划和组织,可根据专门委员会执行局的建议,由国科联指派代表。

1.10 这些代表和联络员应得到适当的情况通报并代表各自派出机构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1.11 国科联的其它团体和国家成员应向专门委员会指派通讯员。

1.12 WDC各部分的主任是专门委员会的当然通讯员。

1.13 对各机构在专门委员会中的成员和代表资格,每四年进行一次考察,但对成员的推选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

2 会议

2.1 专门委员会和执行局会议通常由主席召集。

2.2 专门委员会会议约每两年举行一次,通常与国科联大会同时举行。由每个会议产生的行动方案和倡议都应分发给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和通讯员。

2.3 专门委员会会议可与其它科学或技术会议结合在一起举行,但需保证一定数量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与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成员们感兴趣的一系列科学的和事务性的活动举行专门会议。

2.4 WDC各部分的主任和通讯员被鼓励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参加讨论。

2.5 WDC成员通常应在专门委员会会议四个月之前进行接触并提交论文和报告。会议议程和文件应尽可能在会议之前送至每位成员。

2.6 专门委员会在处理一般事务时应取得一致意见。在选举时或需要通过投票决定某些问题时,每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享有一个投票权,缺席应按缺席票计算,建议使用电子计票。表决结果由简单多数票所决定,主席享有决定权(即当双方票数相等时,由主席投票决定)。

2.7 在需要时和在专门委员会开会期间,主席可以召开执行局会议。

2.8 执行局的特别会议可以应多数执行局成员的要求而召开。

2.9 执行局的决议一般在意见取得广泛一致时形成。需要时可采取投票表决的办法。表决结果由全体执行局成员的简单多数票所决定。每个执行局成员享有一个投票权,主席享有决定权(即当双方票数相等时,由主席投票决定)。

2.10 执行局的决定应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官员们将决定在主席的权力范围内是否可付诸实施或是否需要征得全体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同意。

3 目标

专门委员会将尽力促进下述目标的实现:

3.1 为了全球的共同利益,确保有价值的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数据的长久保存。

3.2 建立WDC的标准,审查WDC的活动,批准WDC数据中心的设立和关闭, 批准实施数据交换及有效性规范,确定WDC系统的范围以及被世界科学界所最需要的服务。

3.3 为了国际用户界的利益,与国科联的其他组织共同致力于确保日地环境长期监测的连续性和数据的长期保存。

3.4 在适当的领域与全球科学计划和全球行动计划的组织委员会和数据管理者合作,确保WDC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他们的要求。

3.5 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与CODATA和FAGS合作。

3.6 根据国科联的要求,就与地球物理、太阳和环境数据有关的事务提出咨询建议。

4 活动

为了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包括:

4.1 专门委员会将编辑出版一系列关于WDC系统的指南性资料,其中包括详尽的数据存贮和国际计划的信息,以及WDC系统外可能的数据来源的信息。

4.2 专门委员会将尽可能多地给WDC各中心的工作以指导和推动,如合作编撰数据目录,电子通讯联系,工作访问,介绍数据存贮、分发以及将模拟数据数字化的新方法等等。

4.3 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将通过出版物、讨论会、展示会,以及其它途径设法促进对WDC系统以及它的数据传播手段的了解。

4.4 专门委员会将与WDC各中心主任合作,对那些要求全球连续性的或是对国际社会和全球环境计划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数据集制定统一规范。

4.5 专门委员会可以承担或支持一些特别的活动,如遥感数据或特殊来源的数据的获取,将数据转换为计算机可读的形式,或者开展一些特殊的分析或应用服务等。

4.6 专门委员会可以为一些特殊任务指派官员和工作小组,例如,出版刊物,执行计划,或与其他组织机构联系等。

4.7 专门委员会应每年(或应国科联之要求)向国科联提交报告。向其它组织机构提交报告的工作由专门委员会的各有关成员负责。

5 财务

5.1 WDC各中心用于接收、存储和分发数据工作的经费通常由其所属的国家和机构提供支持。专门委员会对于WDC各中心的这些日常工作不提供财政支持。

5.2 专门委员会自身基本活动的经费来源于国科联,并从国科联和一些国家或国际性的组织得到用于特别项目的经费。

5.3 专门委员会的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主席、秘书和主席认为必须到会的官员,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各种会议。也可用于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出席国科联会议或主席认为需要委员会代表参加的其它组织或团体的会议。

5.4 专门委员会的经费可被用来帮助那些其所属机构无法支持全部费用的WDC的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5.5 为实施专门委员会的计划或执行专门委员会的任务所需的差旅费以及其它开销必须经主席同意。

5.6 向专门委员会指派成员的1科联的组织或项目应承担这些成员参加会议的费用。

5.7 专门委员会有自己的银行帐户。由财务主管或承担财务主管工作的其他官员负责管理帐户。

5.8 专门委员会的帐目应每年向国科联进行报告。

6 修改

6.1 只有国科联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改

附录:设立和关闭WDC中心的规定

I.WDC系统的目的是支持国科联科学计划的实现。所以理想的状况是在所有学科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都有一定数量的WDC的数据中心,目的是:

(a)谨防珍稀数据的灾难损失;

(b)分担大而全的 数据目录的整理工作,并从中衍生出高品位的数据产品;

(c)提供取得数据的适当的途径和便利。

经验告诉我们:对某一学科来说,为满足上述目的需有三个数据中心。

Ⅱ.以下是经专门委员会审核建立新的数据中心的程序的一些准则。不同类型的WDC数据中心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即:(a)在一个国家内建立的,由多个不同学科数据中心构成的综合性的WDC中心,并有一个国家协调机构;(b)属于一个综合WDC中心的几个单独部分;(c)不属于一个综合WDC中心的独立的学科中心。

Ⅲ.任何建立一个完整的新的综合性的WDC中心的提案必须首先提交给主席。提案必须有相当充分的理由,执行局才有可能批准。

Ⅳ.若需要在一个综合性的WDC中心内(比如WDC-A、B、D)增设新的学科中心,专门委员会将要求该综合中心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保证,新的中心将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原则和WDC的责任(如专门委员会WDC系统指肓中所述)。此学科中心应能满足国科联的私学计划的需要,而这些需要是该综合WDC中心内其它学科中心所无法满足的。

Ⅴ.关于建立一个独立的WDC-C分支的提议必须根据地理区划,递交给相应的WDC-C1或WDC-C2的代表,同时它还必须取得国科联在该国的有关组织的同意。提案最终由执行局审议。

Ⅵ.任何一个在新的学科领域或研究项目中设立WDC的提议,必须首先征得相应的国科联团体或项目组织的同意,还必须取得国科联在该国的有关组织的同意。大型的科学研究计划中应包括数据管理计划。

Ⅶ.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取消个别中心。尽管如此,这些中心仍有责任履行其关闭前的一切义务。任何组织希望关闭一个WDC机构时,无论是综合WDC中心的一部分,或是独立的WDC中心,都有必要通知WDC专门委员会,并详细说明有关数据保存或转交给另一个WDC的安排。

[郭亚曦译  赵永仁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