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部关于我国加入世界数据中心的复函

中国科学院:

(88)科发际字0609号文《关于商请有关部委讨论加入世界数据中心的通知》及 所附《关于我国加入世界数据中心的请示(征求意见稿)》收悉。我们原则上同意文中提出的中国参加世界数据中心、建立WDC-D的建议,具体意见如下:

一、 地球科学已进入全球对比时代,国际间的数据交换已十分频繁。因此,我国参加世界数据中心是必要的,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及世界的地球科学水平。

二、 由于我国有一部分地球科学数据目前不向外提供,故我们应有条件地参加世界数据中心,不能笼统地、一般地承担数据交换义务。我们一方面要本着改革开放的精神,尽可能使地球科学信息公开化和社会化;另一方面,对不能公开的数据要明确提出保留条件。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照苏联WDC-B的组织模式。

三、 同意文中提出的在我国设立若干个数据分中心的意见。分中心应以目前具有相当实力的数据库实体所在部门为基础设置。我们认为,为减少中间层次,文中关于“各分中心独立进行数据交换,自己负责费用”的意见是合适的。根据地质矿产部的数据分析与实际建库情况,建议在地质矿产部设置以下数据分中心:

1.地质及矿产资源数据分中心;

2.地下水资源数据分中心;

3.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分中心;

4.海洋地质数据分中心。

地质矿产部(章)

198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