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奴隶社会都邑规划的初级阶段

我国古代奴隶社会都邑规划的初级阶段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078

标签:

摘要: 我们拟以少康中兴为夏代前后期的转折点。少康以前列为前期,自少康至桀则为后期。前期可视为奴隶制国家的初级阶段。事实上,自少康中兴后,夏代奴隶制国家才正式形成。 夏代都邑规划的发展是与此相适应的。少康前属草创阶段,此阶段只初步完成夏代中心地区的氏族部落聚落,向奴隶...

我们拟以少康中兴为夏代前后期的转折点。少康以前列为前期,自少康至桀则为后期。前期可视为奴隶制国家的初级阶段。事实上,自少康中兴后,夏代奴隶制国家才正式形成。

夏代都邑规划的发展是与此相适应的。少康前属草创阶段,此阶段只初步完成夏代中心地区的氏族部落聚落,向奴隶制国家都邑的转化工作。直到少康中兴以后,随着夏王朝势力的壮大,才逐渐使夏代政治疆域内其他地区氏族部落聚落,分别演变为都或鄙邑,并先后建立了少数较具规模的大都邑,从而推动了奴隶社会都邑规划跨入新的发展历程。

相传“禹会诸侯于塗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七年《传》)。这里所谓的“国”,实际上都是部落。这些部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大抵黄河中下游之间夏朝中心地区较为先进,故氏族部落聚落向都邑转化的进展也较快。夏人建国之初,根据其时政治形势要求,继承和发展了父系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过程中,所准备的聚落向都邑转化的种种条件,因势利导,迅速完成了这带先进地区聚落转变为都邑的历史任务。因此,草创阶段的奴隶社会都邑自不免仍带有旧聚落的残痕。

就有限史料看,夏代前期都邑建设虽与上述奴隶社会都邑规划基本情况相近似,但以尚值草创,不少问题还在探索中。其中已渐具端倪的,有以下几点。

1.随着聚落性质的演变,有的转化为“都”,有的转化为“都”之郊野的“鄙邑”。两者不仅在地域上有国野之分,而且居民身份亦有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之别。这种差别的形成,实为奴隶社会按阶级、分地域的聚居规划制度开了先河。

2.都与鄙邑是按城邦国野规划体制的地域编制加以组合的。这种组合方式,实质上正是从城邑规划制度上,确立了城市统治农村的关系。

3.都有大小之别,王所居的国家统治中心,当为大都,如禹所都之阳城。诸侯所居的方国统治据点,则列为小都,如昆吾。可见此时已出现按政治等级厘定城邑等级的建设体制的萌芽。

4.鄙邑虽基本上仍保持了原来氏族公社聚居组织形态的传统,但因纳入城邦地域编制,性质已发生变化,自不可再把这种邑视为公社,它应是城邦地方建制组织的基层单位,同时又是社会经济组织的基层单位。这种鄙邑因与田地相联,而聚居的都是农业生产者,故它的规划当必与田地统筹安排。邑的规模、聚居人口和耕地面积,须保持适当的比例,亦即“地邑民居必参相得”。这个规划原则,实际上正是总结氏族聚落建设经验加以发展而来的。

以上几点,可以说是夏初所草创的奴隶社会都邑规划要旨,以后随着时间推移,逐步加以丰富提高,渐渐发展而为奴隶社会都邑规划制度。至于夏初都邑的具体规划,因目前尚未发现可资凭信的遗址,文献也缺乏明确记载,故暂难作进一步的探索。

关注公众号
获取免费资源

随机推荐


Copyright © Since 2014. 开源地理空间基金会中文分会 吉ICP备05002032号

Powered by TorCMS

OSGeo 中国中心 邮件列表

问题讨论 : 要订阅或者退订列表,请点击 订阅

发言 : 请写信给: osgeo-china@lists.osge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