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唐代地方行政建制之配置及其分布格局

中国唐代地方行政建制之配置及其分布格局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950

标签:

摘要: 行政区划 各级治所城之配置及其分布格局 相关链接 行政区划 唐初划全国为十道,玄宗开元年间,根据其时经济发展形势及深化治理的要求,重加划分。析原山南道为山南东、西二道,原江南道为江南东、西二道及黔中道,又分关内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合计新增五道...

行政区划

唐初划全国为十道,玄宗开元年间,根据其时经济发展形势及深化治理的要求,重加划分。析原山南道为山南东、西二道,原江南道为江南东、西二道及黔中道,又分关内道置京畿道,分河南道置都畿道,合计新增五道。此时大行政区(道),已由唐初之十区(道),调整而为十五区(道)。

由于区划之调整,有的道的治所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河南道及江南东西道之治所更变,便是例证。

除大行政区外,州(府)县亦有调整。以县为例,太宗贞观年间全国有县一千五百一十七,而玄宗时全国县数已增至一千五百七十三,表明此时已新增五十六县,也就是增加了地方行政建制治所城市五十六座。

由于此番大调整,不仅增加了“道城”和“县城”,“州城”也有变化,因此,各级地方行政治所城市之配置及其分布格局,亦随之发生变化,与初唐情况又不相同了。

各级治所城之配置及其分布格局

1

天宝元年全国有“道城”十五座,“州(府)城”三百二十一座,“县城”一千五百七十座。由于道、州(府)均驻所属县城,倘就城市数量而言,此二级城均系虚数,只有县城才是实数。所以,当时全国之实际城市总数仍为一千五百七十座。如果按城市政治等级论,则应为“道城”十五座,而“道”之治所均驻所属首州(府)城,因此实际“州(府)城”数,当减去此“道城”数,应为三百零六座。“州(府)”治所驻属县城,所以实际“县城”数当为一千二百四十九座。这些城,按政治等级分布在所辖区内,据地方行政建制体制,分层次组配而为一道、一州(府)的政治据点地区网络。集各道之地区网络,形成以长安为核心的全国政治据点网络体系。当然,这种网络据点的厘定,都是本其时治理需求来考虑的。

2

按封建城市的双重职能特性,除特殊情况外,上级地方行政治所一般都是驻在经济繁荣且地理及交通条件较优越的城市。这样,庶几有所依托,有利控制,同时也可更凭借其政治影响,进一步促进本城市,乃至地区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说,“道城”均属大的经济都会,甚至特大都会。譬如淮南道所驻之扬州、剑南道所驻之益州(成都),即系当时有“扬一益二”之称之全国特大都会。京畿道所驻之长安,都畿道所驻之洛阳,不仅是唐代的国都及陪都,而且还是全国的主要大都会之一,“关陇西北”及“关东”两大经济区的中心城。岭南道所驻之广州,为唐时最大的国际贸易海港城,也是唐代新划分之岭南经济区中心城。其他“道城”也都是所在地域的大都会。

州(府)城除与道同城者外,有的是较大的经济都会,有的则是中等经济都会,视所在地域而异。大抵以江南经济区之江南东、西道,淮南道;关东经济区之都畿道、河南道、以及山南东道、河东道南部和河北道南部的部分地区;关陇西北经济区之京畿道,以及关内道和陇右道的部分地区;巴蜀西南经济区之剑南道和山南西道的部分地区;岭南经济区部分沿海地带,这些地域拥有的较大经济都会,比其他地域多些。因此,这些地域的州(府)城,有些都是本地区较大的都会。就全国而言,则主要还属中等都会。尤其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如黔中道、剑南道南部等,基本上都是如此。有些边远地区,如河北道北部、关内道北部、陇右道西部、岭南道西部腹地等,州(府)治大都属于本地区小都会。至于边境州(府)城,主要为军事城堡、政治统治据点,经济意义是极其有限的。县城一般都是地区小都会;个别经济很繁荣的地区,也有少数为中等都会,例如苏州之嘉兴县,常州之无锡县等。

从上述三级地方行政建制城市,与经济都会的关系,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政治据点与经济据点两者配置关系所具有的内在联系性。这种联系性的形成,正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封建城市双重职能所导致的结果。由于这个缘故,尽管行政分区与经济分区及两者据点的配置,虽属两个不同性质的范畴,但彼此之间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无论哪方面出现新情况,而致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也即将作出相适应的反映。

唐代经过初期的积极经营,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江南经济呈突飞猛进之势,关中及中原的社会经济也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加之疆域的扩展,交通条件的改善,海上贸易日趋繁荣,故经济形势日新月异。旧的经济分区格局,已难适应新形势要求,故重划经济分区,并改造、扩建部分旧城、增建新城,重新调整经济据点的配置与分布格局,以利开发新区,促进旧区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进入盛唐,这番经济新布局已渐具规模,因而带动了行政区划及政治据点配置的大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诚然,两者并不能相互替代,但由于彼此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性,所以两者能协调一致,是更能发挥相互为用,相互促进的作用的。

3

按照上述,我们研究唐代此番大调整之地方行政治所城的分布,还须尊重封建城市双重职能这一特性,结合经济分区之调整来探讨这一问题。

唐代经济分区的调整,已由前期封建社会之四大经济分区格局,发展而为五大经济分区。即是将原来江南经济区之岭南经济圈,分离出来,独立成为一区。这是适应岭南地区经济发展和海上贸易日趋繁盛的重要举措,对这一地区之山区及边境地带的开发,尤为有利。随其时经济发展形势,各经济区的范围以及区内经济圈之划分,也作了适当调整。这些变化,也就对地方行政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因而地方行政区划、治所配置及分布,均须进行相应的调整,方能有利治理,并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以上说的,着重是就经济影响来分析的。当然,行政区划及治所配置分布之调整,还须从政治角度来权衡。何者为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本来政治与经济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因此,行政区划及治所配置与分布之调整,自应全面考虑,不可偏废,有唐一代先后几番调整,都是如此。

相关链接

关注公众号
获取免费资源

随机推荐


Copyright © Since 2014. 开源地理空间基金会中文分会 吉ICP备05002032号

Powered by TorCMS

OSGeo 中国中心 邮件列表

问题讨论 : 要订阅或者退订列表,请点击 订阅

发言 : 请写信给: osgeo-china@lists.osge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