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朝时期的兵役和夫役制度

中国金朝时期的兵役和夫役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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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兵役和夫役 相关链接 兵役和夫役 金朝封建制确立后,徭役大致可分为兵役、夫役两种。担任官职的品官全家免除杂役,只按物力所应交纳的部分出雇钱。纳粟补官而官阶还不够荫子孙的进纳官,各司吏人、译人,系籍学生,医学生等,都享有免除一身之役的特权。广大农民、牧民...

兵役和夫役

金朝封建制确立后,徭役大致可分为兵役、夫役两种。担任官职的品官全家免除杂役,只按物力所应交纳的部分出雇钱。纳粟补官而官阶还不够荫子孙的进纳官,各司吏人、译人,系籍学生,医学生等,都享有免除一身之役的特权。广大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等则必须负担繁重的徭役。

兵役

北宋实行雇募制度,农民不必服兵役,比较能安定地从事生产。金初,在奴隶制统治时期,女真人当兵参战,“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

海陵王时,不仅女真族平民,连汉族、契丹族百姓也经常被签发当兵。撒八、移剌窝斡等人领导的契丹农、牧民起义,就是以金朝签发契丹人当兵作为导火线的。宋人楼钥1169年到1170年间出使金朝,在滑州胙城县遇到汉族人对他说:“我的女婿戍边,已十年不归,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装与之。”金朝“天使”往山东签兵,“人不肯从,执天使杀之”。这个故事反映了金朝强迫汉族农民服兵役的情况,也反映了汉族农民的反抗斗争。女真族向封建制过渡后,由于激烈的阶级分化,女真人民生活日益贫苦,要求安于田里,从事生产。一般富户也因为生活优裕,坐享田租,不愿当兵,或者用奴婢来代替自己服兵役。1170年,世宗说:“北边轮番戍守之人,每年冒着寒暑,往来千里,甚为劳苦。即使有一二匹牛马,一去即无还,而且夺其农事,不得耕种。”1180年,金朝规定戍边的军士,年龄到五十五岁以上,允许由其子或同居弟侄承替;以奴婢代戍者,治罪。世宗不断实行通检推排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核实各户物力,按籍征兵。

夫役

世宗时修治黄河,营建宫室,修筑城墙,运输官物,围场打猎等,无不征调民夫服役。世宗初年,就开始扩建宫殿,之后又不断兴工。他晚年承认:“省朕之过,颇喜兴土木之工”。世宗回上京大会亲旧,所过州县大发民夫,治桥梁,修驰道,沿途农民深受其害。仅蔚州一地专为世宗采集地蕈的役夫就达数百千人。由于官府役使频繁,农民不堪其苦,经常全家外逃,或者出家为僧道,以逃避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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