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朝时期 元朝时期 明朝时期 相关链接 宋朝时期 金人陷汴京,宋室南渡,建立南宋偏安政权。当时所统疆域不过“东尽明越,西抵岷邮,南斥琼崖,北至维汉”而已。南宋统治者重划地方行政分区,分为十六路,总计有府、州、军、监一百九十,县七百又三。其地方行政建制仍...
宋朝时期
金人陷汴京,宋室南渡,建立南宋偏安政权。当时所统疆域不过“东尽明越,西抵岷邮,南斥琼崖,北至维汉”而已。南宋统治者重划地方行政分区,分为十六路,总计有府、州、军、监一百九十,县七百又三。其地方行政建制仍承北宋旧体制,分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金统治区,仿辽制,建五京,置十四总管府,共分为十九路,其下设府、县,亦为三级制。
元朝时期
元代版图辽阔,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一。中书省统河北、山东、山西地,称为“腹里”,实即京畿,行中书省则分镇藩服,为中央与地方之联络机构。元之地方行政建制,有路、府、州、县四等。“大率以路领州、领县。而4腹里’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虽然较为复杂,但一般说来,大抵仍以路、府(州)、县三级为主。
明朝时期
明革除元代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南北直隶(京畿)及十三布政使司,以为大行政区划,其下属府(州)、县二级,实仍为三级制。清代基本上承明制,分省、府(直隶州)、县(府属州)三级,亦推行三级制。
以上所述,便是后期封建社会各代地方行政建制的演变。总的看,三级制已成为本期地方行政建制的基本体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