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管理的及时预警

灾害管理的及时预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1-1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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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灾害管理的及时预警 灾害管理的及时预警 为了实现对灾害及时预警的目标,主要的决策问题是适度预警。基本的原则是:既发布、提供充分的灾害预警信息,又保留灾害发生的不确性信息,实事求是地对待灾害预报的不精确性问题。军事上的导弹预警是一个纯科学问题,可以完全靠...

灾害管理的及时预警

为了实现对灾害及时预警的目标,主要的决策问题是适度预警。基本的原则是:既发布、提供充分的灾害预警信息,又保留灾害发生的不确性信息,实事求是地对待灾害预报的不精确性问题。军事上的导弹预警是一个纯科学问题,可以完全靠相关设施自动控制,灾害预警则不一样,涉及复杂的社会系统,不是一个纯科学问题,离不开政府的管理决策。例如,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经震情会商形成地震预报意见的,在报本级人民政府前,应当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尽管如此,科学的决策成分,仍然十分重要。对灾害预警的管理决策,核心的科学问题是平衡风险,尤其要杜绝将所有风险都让民众承担。只有正确表达预警信息和灾害后果的不确定性,正确计算出备选预警方案的期望结果,并以全社会期望损失最小为依据,才可能及时预警。如果决策失误,或导致不必要的恐慌,或失去保贵的预警时间,对应的都是可以避免的巨大损失。

对大多数灾种而言,自然灾害风险图所提供的长期预警信息,往往比短临预警更重要,因为这些信息告诉我们,在地震髙风险区,必须建造结实的住房;在洪水高风险区,不能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过分依赖短临预警.常常是保住性命但保不住财产。生活在高风险区的民众,适当购买相关保险,是自我预警的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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