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灾害的设防 对灾害的设防 为了在自然灾害面前少些恐惧和无助,多些从容和镇定,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设防。所谓“设防”,就是针对特定的攻击,经由筹划、布置和安排来进行戒备和防范,以期不受伤害或少受伤害。 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
对灾害的设防
为了在自然灾害面前少些恐惧和无助,多些从容和镇定,灾害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设防。所谓“设防”,就是针对特定的攻击,经由筹划、布置和安排来进行戒备和防范,以期不受伤害或少受伤害。
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是针对外国人侵者的设防,简称“国防”。
与国防不同,灾害的设防更多与土木工程有关。
为抗御地震破坏而对建设工程进行的抗震设计和施工,是针对地震的设防,简称“抗震设防”。主要措施有:①场地要选择好,尽可能避开活动断裂带;②修筑坚实的基础;③房屋结构简单对称,平立面布局合理;④建材质量好,有足够的强度,联结牢固,整体性好;⑤保证施工质量,屋顶要尽可能轻;⑥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技术上,目前我国执行的是国标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防标准,目前我国执行的是国标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重点设防类,要求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设防烈度是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基本烈度及其自身的重要性来确定的。基本烈度由2001年颁布了第四版《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确定。
我国的抗震设防原则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其中“中震”即是指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我国将地震烈度分为12度,而抗震设计规范最高设防只到9度,因为一方面超过9度的地区实际已经成为地震危险区,不适宜人类居住;另一方面,9度以上的抗震设防在设计上已非常困难。
为控制、防御洪水以减免洪灾损失所修建的工程,是针对洪水的设防,简称“洪水设防”,防洪工程主要有堤、河道整治工程、分洪工程和水库等。按功能和兴建目的可分为挡、泄(排)和蓄(滞)几类。目前我国执行的是国标GB50201—94《防洪标准》,根据城市等级,按洪水重现期来设防。村镇防洪标准最低,为20年一遇。通常用频率法来计算某重现期的设计洪水水位。
兴修水利工程,是对旱灾的设防;海关设立检验检疫部门的功能之一,是对外来人侵生物的设防。
事实上,对任何灾害都可以设防,但须投入大量资源,科学有效的设防十分复杂。当人们的财力紧张时,局部设防比较可行;条件允许时,全局设防比较理想。
由于工程措施难保万无一失,对灾害设防的另一大任务就是备灾,为受灾地区的救助提前做必要的准备。例如,防灾减灾宣传、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建立高风险区数据库、编制应急预案、设置避难疏散场所等,都是备灾工作。
在信息技术领域中,有一个术语“灾备”,是指灾难备份,包含两层含义:灾难前的备份与灾难后的恢复。IT的灾备,其实也是一种灾害设防,但其涉及的“灾害”,就不仅仅是自然灾害。
在灾害设防中,土木工程的设防和为救助准备的备灾,其目的和时效性都不一样。前者的主要目的是阻止灾害发生,在无法阻止的情况之下减少灾害的影响效应,时效性长达几十年。而后者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对灾害的响应能力,属于中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