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城”之性质的演变到“城市”的形成

古代社会“城”之性质的演变到“城市”的形成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1-16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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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就奴隶社会“筑城以卫君”的建城概念论,很明显,当时“城”的性质就是“君”——奴隶主的政治城堡。由于它是按城邦国野体制建置的,因此“城”(国)实质上是控制“野”的统治据点。“国”与“野”的关系,是“野”供养“国”,“国”统治“野”。换句话说,也就是政治上“国”控...

就奴隶社会“筑城以卫君”的建城概念论,很明显,当时“城”的性质就是“君”——奴隶主的政治城堡。由于它是按城邦国野体制建置的,因此“城”(国)实质上是控制“野”的统治据点。“国”与“野”的关系,是“野”供养“国”,“国”统治“野”。换句话说,也就是政治上“国”控制“野”,经济上‘‘野”供奉“国”。“野”的经济基础是农业,手工业只不过是聊供自给的家庭副业而已。因此,可资交换的剩余产品是微不足道的。

本来奴隶社会的商品生产水平不高,加之又为工商食官制度所约束,“城”中虽有独立的官府手工业,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都有限,且均为奴隶主贵族所垄断。所以,交换经济在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颇小,还未形成一股足以左右城的性质的力量。严格地说,这种“城”实系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我们从《考工记》“前朝后市”之制,便可看出,即使到了奴隶社会鼎盛时代的西周,作为城市经济发展标志的“市”,仍处于依附于“宫”的从属地位。或者说,仍不过是宫廷生活的附属设施,并不具备广阔的社会经济效果,由是可见,奴隶社会的“城”只能是政治控制中心,这个基本性质是极为明确的。

春秋中叶以来,形势发生了变化。奴隶社会两大经济支柱——井田制及工商食官制日益解体,新的封建生产关系逐渐形成,工农业生产有了新发展。这些,都为繁荣交换经济,壮大新兴封建势力,创造了条件。从以前有关论述,当可看出,这种经济因素及其政治影响所构成的新动向,在当时城市建设方面都曾有过强烈的反映。

到了战国时期,经济对城市建设的影响更加显著。过去作为宫廷附属设施的“市”,亦从政治活动中心——“宫”分离出来,成为城市的经济中心——集中商业区,而且跃居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个新功能分区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旧“城”那种奴隶主政治城堡的性质,使“城”增添了新内容,演变而为封建社会政治经济中心的“城市”,形成“城”与“市”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

“城市’’的形成,更增加了旧“城”所难以产生的强大凝聚力和扩散力。因而,城市的经济活动远远超越了以往旧城国野体制的那种自然经济圈,走向广阔的交换经济领域。城市通过广泛的交换活动,发挥了既有集中,又有扩散的经济中心职能。有的成为一个地方经济中心,有的成为较大的区域经济中心,彼此之间构成以经济为纽带的有机结合。特别是战国后期,经济分区渐具雏型,这种城市之间的区域性有机结合日益明显,更加有利于繁荣区域经济,促进城市的发展。

由此可见,从奴隶社会政治城堡的“城”,演进而为封建社会政治、经济中心的“城市”,这个性质的转变,确是空前的质的飞跃,是我国城市发展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从此,城市将以暂新的姿态,来完成它的历史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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