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城市建设体制的改革

我国古代城市建设体制的改革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8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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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个时代的城市建设体制,是这一时代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在这一领域里的综合反映,也是当代城市性质的表征。社会制度和城市性质变了,城市建设体制自当随之发生变革。 奴隶社会的都邑建设体制,是按照那个社会土地国有制和工商食官制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之宗法分封政体和政治城堡的...

一个时代的城市建设体制,是这一时代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在这一领域里的综合反映,也是当代城市性质的表征。社会制度和城市性质变了,城市建设体制自当随之发生变革。

奴隶社会的都邑建设体制,是按照那个社会土地国有制和工商食官制的经济基础,及其相应之宗法分封政体和政治城堡的城市性质而决定的。进入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土地已转变为私有制,私营工商业亦蓬勃兴起,彻底改变了旧的经济基础。奴隶制的宗法分封政体,已为封建制的中央集权政体所替代。作为旧的城邦的封国封邑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中央集权政体下的地方建制。城市性质也由奴隶主政治城堡,演变而为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中心。

由于时代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城市性质也有新的发展,因而城市建设体制自必要作出相适应的反映。就政治一端而言,这种反映主要表现为,由奴隶制宗法分封政体的三级都邑建设体制,即王城、诸侯国都城与卿大夫采邑城,演变而为封建制中央集权政体的三级城市建设体制,即国都城、郡城和县城。同时因为国家组织形式的变革,旧的城邦已经废除,故国都原有国野规划体制的乡遂建制,也改变而为一般地方行政建制。

从经济方面看,这种反映尤为强烈。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工商食官制解体,私营工商业勃兴,因而繁荣了城市经济。城乡经济欣欣向荣,人口大量增殖,国土不断得到开发,致城镇数量剧增,从而加快了城市化进程的步伐。特别是各国积极发展区域经济,经济分区格局渐具雏型,更为充分发挥大小城市的经济职能,有效地组织城际之间的经济分工协作,开拓了新的途径。这些经济因素所引起的变化,势必对城市分布布局提出新的要求。如何强化城市之间与城乡之间的横向经济组合,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向高层次发展,以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便成了当时革新城市分布取局体制的基本要求,这也正是各国推行富国强兵政策在城市建设体制改革上的反映。

对原属政治中心的旧城而言,凡具备发展经济条件的,基本上均加以改造,使之纳入经济轨道,兼具经济中心职能。条件优越的,发展而为一方经济都会,一般则列为次经济中心,部分不够条件的则沦为居邑,甚至渐遭废弃。至于新城建设,主要均出于发展经济需求。这类城市中,有些因位置适宜,条件具备,有利于政治控制,因而被编入国家行政建制,兼作地区性的政治中心——郡县或县城。部分条件特殊的,甚至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工商城市。因为绝大多数城市,均具备不同程度的经济功能,而各国经济又渐形成区域性格局,故城市分布自必首先考虑经济要求。这样发展的结果,势将导致形成以经济为主、政治为辅的城市分布布局体制,以取代旧的仅据宗法分封政体要求布署都邑的体制。

这种政治经济相结合的城市分布体制,既体现了当时的城市性质,更有助于繁荣经济,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城市分布布局体制是城市宏观规划制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这番探索不仅革新了旧体制,对提高封建城市规划水平也是大有裨益的。

以上所述,便是革新城市建设体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虽然这不过是一些探索性的尝试,但却为厘订前期封建社会的城市建设体制准备了条件。秦汉帝国的城市建设体制,便是在此基础上,根据大一统的形势和社会发展趋向,加以调整充实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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