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障碍或缺陷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因道路障碍或缺陷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4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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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车上路,路况复杂,即使驾驶人特别小心注意,也可能因为道路上突现的障碍物或者道路本身缺陷而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该种交通事故的赔偿人应该分情况来分析: 对于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开车上路,路况复杂,即使驾驶人特别小心注意,也可能因为道路上突现的障碍物或者道路本身缺陷而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该种交通事故的赔偿人应该分情况来分析:

对于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交通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对此,就需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取证,以证明当时道路管理维护缺陷是否有足够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记,如果缺少,则可以要求道理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因道路上的堆放物、遗撒物导致交通事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在道路上堆放、倾倒或者遗撒导致交通事故物品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道路管理者未能及时清理或设立防护警示标志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因道路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比如最近新闻经常报道的因修建地铁等原因导致的马路突现天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种情况导致的交通事故就应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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