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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
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