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同一政区,通例都是越划越多,越划越小;到一定程度,其级别就会降低。例如:州在两汉只有十三四个,魏晋时加到二十个左右,南北朝猛增到三百多个,隋初废郡以州统县,等于是将州降为郡一级,到元明清时又把一部分州降成县一级。省在元代只有十一二个,明代加到十五个,清代则...
1.同一政区,通例都是越划越多,越划越小;到一定程度,其级别就会降低。例如:州在两汉只有十三四个,魏晋时加到二十个左右,南北朝猛增到三百多个,隋初废郡以州统县,等于是将州降为郡一级,到元明清时又把一部分州降成县一级。省在元代只有十一二个,明代加到十五个,清代则加到十八、二十二,而现在的省级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是三十个。只有县最稳定,秦代千把个,汉以后长期都是一千几百个,约佣十年前才突破二千大关,现在也不过二千一二百个(1985年底是二千二百零四个,包括县级的其他单位市、旗、特区)。
越划越多越小的主要原因当然是由于各地区逐步得到开发;但也有其他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的种种原因,各时代各地区都得作具体分析。历代政府有时觉得政区太多不便于统治,曾几次大事省并;但往往不久被省并的又得到恢复。例如隋朝将初年三百多个州并为大业时的一百九十郡(州的改称),此后逐渐增置,唐宋两代长期徘徊于三百州左右。新中国在五十年代未曾并省了许多县,现在大多数已被恢复。
2.秦和西汉初疆域比较小,其所采用的单纯二级政区制,自汉武帝扩展疆域以后,已不宜于继续采用。但多级制亦不利于政令与民情的上下传达,所以二千年来最常用的是三级制。有时用实三级,有时用虚三级。这里所谓虚三级,是指第一级或第二级并不全面掌握地方权力,或一级权力分属于几个机构的三级制而言。粗略的统计一下:汉武帝以后的两汉三百多年是虚三级;魏晋南北朝四百多年间则是实三级;隋至唐初期一百四五十年间是二级制;开元以后先是虚三级,二十多年后则转为实三级;历二百余年至宋代初始改为二级。但不旋踵即转入虚三级,历三百年至元代始变为多级制。元明清六百多年显然都是多级制,大多数地区的实级一般都是省、府(路、州)、县三级。辛亥革命后七十多年北洋军阀、国民党、新中国三个阶段,分别采用了不同的虚三级行政区制。
3.历代最高一级行政区往往由吏治监察区或军务督理区转变而来,最高行政长官往往由派遣在外的中央官员转变而成。显著的事例有:
(1)两汉监察区“州”到东汉末年由于州牧刺史带了兵而转变为六朝的一级行政区。
(2)六朝时期的都督几个州军事之职到唐代形成了以一个都督府管几个州的军事之制;都督又由于加节而改称节度使,权任日重,终于兼任采访使、观察使之职而使辖区成为州以上的一级行政区“道(镇)”。
(3)行省起源于六朝隋唐的行台尚书省。那时中央政府叫“省”,由中央大员率领部分政府成员外出执行国家任务,就叫行台尚书省或某处行台省。事后即罢。金朝末期多事,外有强敌入侵,内有农民起义,因而各处普遍设立了行尚书省。蒙古在与金朝的接触中把这种制度学了过去,初时叫行尚书省,后来随着中央政权机构改为中书省,随后便把行尚书省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原来也只是一种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但元初对中原用兵时间长达七八十年之久,军事不停,军管制即无法撤除。时间一久,到了平南宋时期,行省便成了中国史上辖境最大的一级行政区划。
(4)明初以来把地方上的政权交给了都、布、按三司;但由于三权分立,一旦边防上或地方有事,难以应付,不久便陆续派出了带有中央部院大臣职衔的重臣到各处去总督军务或巡抚地方。其初时设旋罢,后置而不废,成为定制。但明中叶以后督抚虽已在地方上掌握最高权力,名义上却始终算中央官员(《会典》编入都察院),正式一级政区始终是两京十三布政使司。进入清代后又经过二三十年之调整,才终于使督、抚成为正式的最高地方官,其辖区也就成为当时的一级行政区划之十八省。
政区的这些演变规律,一方面正好说明了中国自秦汉以来长期在中央集权制统治之下,所以中央的使者能够以监督的名义侵夺地方官的权力,终于使中央使者成为最高地方长官,原来的地方长官降而成为他的下级或僚属。但另一方面,因为由这种方式形成的一级政区辖境、权力过大,所以一到乱世,这种政区的首长很容易成为破坏统一的割据者,犹如东汉末期的州牧刺史,唐代安史乱后的节度使和民国时期的督军、省主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