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太宗贞观初(627年),实施地方行政制改革,道制开始出现。实际上这是以自然地理作为依据划分的10个监察区域。 唐玄宗于733年,将唐初的10道分为15道,设有固定驻所,掌管吏治大权。15道的确立,标志着唐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已由过去的虚三级变为实三级。 唐于道之...
唐太宗贞观初(627年),实施地方行政制改革,道制开始出现。实际上这是以自然地理作为依据划分的10个监察区域。
唐玄宗于733年,将唐初的10道分为15道,设有固定驻所,掌管吏治大权。15道的确立,标志着唐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已由过去的虚三级变为实三级。
唐于道之外首创府制。府有三种类型:京都和行在府、都督府、都护府。
中唐以后,又出现了节度使制。至开元、天宝年间,全国共有10个节度使。
宋初仍沿行唐的道制,全国分为13道。994年,废道为路,罢黜节度使所辖支郡,节度使成为空衔。全国府州军监划分为若干区域,每一区域设转运使一名,负责征收和转输各地的财赋。转运使辖陆路或水路,随之有“路”名之出现。
北宋初期行政区划极不稳定,省并频繁。997年,全国定为15路,至1085年定为23路。
南宋偏安东南一隅,地方行政制度基本因袭北宋。共有府、州、军、监190个,县703个。
辽为契丹族所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其地方行政体制效仿唐朝的建制。
金代的行政区划因袭辽、宋的制度,大致为路、州(府)、县三级行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