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现状

美国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现状


发布日期: 2017-01-22 更新日期: 2017-01-22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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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的地理信息成果生产实行“军民分版”策略。美国地质调査局(USGS)和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 (NGA)各自负责民用和军用测绘成果的生产。美国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强国,有关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定和立法活动也进行的较早。美国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可以追溯到18...

美国的地理信息成果生产实行“军民分版”策略。美国地质调査局(USGS)和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情报局 (NGA)各自负责民用和军用测绘成果的生产。美国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强国,有关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定和立法活动也进行的较早。美国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近二十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法律、政策有:1984年,美国通过了首个《陆地遥感商业法案》,规定了Landsat系统由政府和私人同时运作,政府尽可能地减少对系统的投资,政府对遥感数据分发,尤其是民用实行严格管制等,这项法律使美国政府得以没收违反这一法案的任何影像。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充分考虑遥感系统的商业利益和国家安全利益的基础上,美国国会于1992年通过了第二个联邦遥感条例一~《陆地遥感政策法案》。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使得美国对地理信息安全立法工作更加重视,这之后是相关政策和法律集中出台的时期。例如,2001年10月发布了美国联邦网络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指南 -13231号总统行政命令《信息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同月,美国的《爱国者法案》经总统签署生效,该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有线和电子通信的监控力度,强化了对网络安全的监控和管制。

2001年11月,美国总统颁布了行政命令,就有关国土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及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说明。2002年7月,美国政府又采取了一项关于保护国土安全的重大举措,正式发布了由国土安全办公室起草的 《美国国土安全战略》,这是美国第一个阐述有关国土安全战略的文件。2003年2月,出台了《网络安全国家战略》,目的是规定美国各部门、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力,并为网络安全保护目标的实现提供指导意见、具体途径和方法。围绕网络和信息安全,还通过了《网络安全研究和发展方案》。

2002年11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国土安全部法案》,并由此组建了国土安全部,负责保卫美国的边境、飞机场、港口及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为了继续保持和提高美国空间及遥感产业的领先优势,以保护和提升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2003年4月,美国总统布什批准了一项新的国家政策 ——《美国商业遥感政策》,作为美国商业遥感能力方面的指导方针及行动指南。

2004年8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200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明确规定: 安全防护信息——拥有陆地遥感信息或提供这样的信息给州或地方政府的每一个最高国家部门或机构,应该根据信息敏感程度采取相应的信息防护行动,这是保护信息不被泄密的必要行动。为了满足国家、国土和经济安全,以及民用、科学和商业等不断增长的需求,保持卓越的军用天基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2004年12月,美国总统布什批准了《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政策》。

2005年,美国还颁布了《美国有关安全访问地理信息的指导方针》,用于指导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按照有效流程和准则对地理信息特别是敏感信息进行甄别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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