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期的郡国并行制

汉朝时期的郡国并行制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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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汉高帝刘邦建立西汉政权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后,为了联合各方面力量打败项羽,并巩固其汉王朝的统治,乃剖符分封功臣,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将土地分封给诸侯王。于是封:韩信为齐王,都临淄(嗣改封楚王,王淮北,都下邳);张耳为赵王,都襄国;英布为淮南王,都六;彭越为梁...

汉高帝刘邦建立西汉政权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后,为了联合各方面力量打败项羽,并巩固其汉王朝的统治,乃剖符分封功臣,以换取他们的支持,将土地分封给诸侯王。于是封:韩信为齐王,都临淄(嗣改封楚王,王淮北,都下邳);张耳为赵王,都襄国;英布为淮南王,都六;彭越为梁王,王魏故地,都定陶;韩上信为韩王,都阳翟(嗣徙国太原,都马邑);臧荼(后改封卢绾)为燕王,都蓟;吴芮为长沙王,都临湘;还有闽粤王无诸、南越王赵佗等。后因所封这些异姓诸王,逐渐发展为地方割据势力,形成尾大不掉局面,汉高帝又分封同姓诸王,使与异姓诸王犬牙交错,以相牵制。末年复定非刘氏不王之制,逐渐翦除异姓诸王,代之以同姓诸侯。

在高帝末年所存十国中,除长沙王吴臣一人为异姓外,封:子建为燕王,都蓟;子恒为代王,都晋阳;子肥为齐王,都临淄;子如意为赵王,都邯郸;子恢为梁王,都定陶;弟交为楚王,都彭城;侄濞为吴王,都广陵;子长为淮南王,都寿春;子友为准阳王,都陈。这些同姓王国均各领有数郡土地。于是,“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榖、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于胡、越;而内地北距山以东尽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置百官宫观,僭于天子。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再加上从高帝起封的一百多列侯以及公主的食邑也都在汉室领土之内,汉廷仅有的十五郡也只是名义上的数字,造成王国势力已凌驾于中央政权之上。及文帝之后,这些世袭的同姓诸侯王血统渐疏,众叛亲离。景帝用晁错计大削藩封,引起七国之乱。及乱平,规定诸王不得自己统治其封国,剥夺其行政上“自置吏”、财政上“得赋敛”的特权。诸侯只得衣食租税,不管政事,从此王国与侯国没有分别。

武帝时,为防诸王国“合纵以逆京师”,复用主父偃之策,令诸王得推私恩,把食邑分封给子弟,于是藩国领土分裂,诸侯力量更弱。汉初诸侯王国或领数郡,或辖数十城,这时所辖土地,仅各得一郡,国与郡变成为同一等级了。

汉代实行郡、国并行制后,郡、国数目比秦代有了很大的增加,到平帝元始二年时,已达一百零三郡国。郡、王国之下,有县、邑、道、侯国,其数为县、邑千三百有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东汉时,“凡郡国百有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

汉初沿袭秦代制度,郡置郡守和郡尉等官。景帝时郡守改名太守,郡尉改名都尉,便成为郡一级长官的定称(王莽始建国初曾一度改太守为大尹,都尉为太尉)。汉代的诸侯王国,为秦代所无。高帝时王国的权力很大,官吏的设置有如汉廷,“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平七国之乱后,大力贬损王国权力,所属官吏都由朝廷派遣。到成帝时,复省其内史,以相治理民事,中尉主持军事。这时的相和中尉,只相当于郡的太守和都尉,只有名义上的不同。

汉制郡国之下,有县、邑、道、侯国。县置令长,仍因秦制(王莽始建国初曾一度改令长为宰)。道是沿袭秦代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建制。邑是皇太后、皇后、公主的食邑,其置官均与县同。侯国是列侯所食县,也设相如王国,然其职责和县令长没有分别。相由朝廷派遣,对列侯不拘守臣节。所谓邑、道、侯国,只不过是县的异称而已。

汉时与郡国相等的还有专为安置内迁少数民族而设的属国,如辽东属国、张掖属国等。长官是属国都尉。在西域则设置西域都护府,管辖西域地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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