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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西部地区普遍高于东部地区,平原区一般高于山丘区。全国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最低值出现在黑龙江东北部,只有500mm左右;最高值出现在内蒙古西北部,高达2600mm。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小于800mm的低值区,主要分布在额尔古纳河、松花江流域、鸭绿江及长江中下游地区,低值区覆盖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2%;高于1200mm的高值区,主要分布在西北的高原和盆地、青藏高原以及云南中西部的干热河谷,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33%;东北平原大部、海河、淮河区、黄河中下游、长江上游局部以及下游部分地区、珠江中下游、西南诸河区大部分以及青藏高原东部地区,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一般为800〜1200mm,其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5%。我国水面蒸发的季节变化明显。年水面蒸发量的年际变化及其地区差异较降水量变化小,总体上北方地区变幅和地区差异大于南方地区。全国水面蒸发量变差系数变化范围为0.07〜0.18,年最大和年最小水面蒸发量比值一般为1.3〜1.9。
陆地蒸发量(实际蒸发)是指降水量通过陆地表面土壤和植物蒸散发以及水体蒸发而消耗的总水量。1980〜2000年全国多年平均年陆地蒸发量为357mm(表1),相当于同期多年平均年水面蒸发量的32%,占同期多年平均年降水深的55%。北方地区平均为253mm,相当于其水面蒸发量的21%,占降水量的77%;南方地区平均为540mm,相当于其水面蒸发量的58%,占降水量的44%。陆地蒸发量占同期降水量的比例最高的为海河区,达84%;黄河区为83%,西南诸河区最低,仅为37%。
表1中国水资源一级区陆地蒸发量
水资源分区 | 多年平均陆地蒸发量/mm | 与相应降水量的比例/% |
松花江区 | 366.0 | 70.5 |
辽河区 | 403.1 | 74.8 |
海河区 | 419.5 | 83.7 |
黄河区 | 357.0 | 82.6 |
淮河区 | 602.6 | 73.9 |
长江区 | 527.3 | 47.9 |
东南诸河区 | 696.0 | 38.6 |
珠江区 | 717.6 | 46.5 |
西南诸河区 | 398.7 | 36.9 |
西北诸河区 | 132.4 | 78.8 |
北方地区 | 252.8 | 76.8 |
南方地区 | 539.6 | 44.3 |
全国 | 356.9 | 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