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区的滥置,虽然在东晋南朝已现端悅,但州郡县数量在东晋与宋、齐三朝均未有太过份的膨胀。以州而言,若除去侨州不计,则仅十来州而已,比三国时期虽加倍,但尚不令人吃惊。政区之滥置从梁代开始,尤其是从梁大同年间起。 《资治通鉴》卷一五八“大同五年十一月”条载:“散骑常...
政区的滥置,虽然在东晋南朝已现端悅,但州郡县数量在东晋与宋、齐三朝均未有太过份的膨胀。以州而言,若除去侨州不计,则仅十来州而已,比三国时期虽加倍,但尚不令人吃惊。政区之滥置从梁代开始,尤其是从梁大同年间起。
《资治通鉴》卷一五八“大同五年十一月”条载:“散骑常侍朱异奏:‘顷来置州稍广,而大小不伦,请分为五品,其位秩高卑,参僚多少,皆以是为差。’诏从之。于是上品二十州,次品十州,次品八州,次品二十三州,下品二十一州。时上方事征伐,恢拓境宇,北逾淮汝,东拒彭城,西开胖柯,南平俚洞,纷纶甚众,故异请分之,其下品皆异国之人,徒有州名而无土地,或因荒徼之民所居村落置州及郡县,刺史、守、令皆用彼人为之,尚书不能悉领,山川险远,职贡罕通。五品之外,又有二十余州不知处所。凡一百七州。又以边境镇戍,虽领民不多,欲重其将帅,皆建为郡,或一人领二三郡太守,州郡虽多而户口日耗矣。”这一记载说明,其时州郡的滥置已极端严重,其不合理处有种种表现。一是许多州郡仅有空名,不但与地理上的实际区划脱离关系,而且也不必有行政机构的设置;二是有些州郡虽有地理上位置,其实是虚名浮夸,以地处僻远之少数民族村落而设,而且并无朝廷命官、政府机构,为抚绥少数民族,照旧保持原来的豪酋统治。三是与北朝对峙的边境军事要地,为了提高将帅地位而大量设郡,以一太守,而兼领二三郡,不但政区地域过狭不成体统,而且政府形态也不完备。
由于这种种情况,梁后期的州数已滥置至一百零七之多,且大小不伦,名实相乖,州刺史或有或无,地位有尊有卑,以至于不得不分成五品予以管理。陈代这种情形仍然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