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城会馆的类别与管理

老北京城会馆的类别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7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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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北京城里还有一批与内城四合院形成强烈对比的外城众多的会馆建筑。 截止到清朝末年,北京南城曾经分布着460余座会馆,它与内城的四合院私宅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有些接近,职能上却有相当大的不同,建筑风格上也有着一些差别,构成老北京城市的又一种传统文化风貌。北京的会馆最...

在北京城里还有一批与内城四合院形成强烈对比的外城众多的会馆建筑。

截止到清朝末年,北京南城曾经分布着460余座会馆,它与内城的四合院私宅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有些接近,职能上却有相当大的不同,建筑风格上也有着一些差别,构成老北京城市的又一种传统文化风貌。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在明成祖永乐年间,会馆分作两类:一类是各省府州县的官吏士绅按照乡籍在京城设立的憩息燕乐之所,称为同乡会馆。那时的每个省、较大的府都在北京设立不止一座会馆,例如:山西的省馆有三座,江西会馆有二座,属于南昌府的南昌会馆也有三座。至于县馆就更多了。另一类是由商人、手工业者在京城依乡籍或行业差别而修建的共同居住的场所,称作行业会馆。譬如:颜料会馆、银号会馆等等。修建会馆的主要目的是照应、保护同乡同行的利益,以避免受到外界势力的欺凌。由于科举制度的盛行,每隔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全国性的考试"一会试,待贡院出榜之后,凡榜上有名者再参加殿试,分出等次名次,也有一次未中,懒得返回乡里而留京城准备再考者。所以每到考期,各省举人多赴京赶考,一时多达万人。这样便出现了以接待赶考贡生,类似当代的地方招待所性质的会馆。至于外省在京城经商的商人,为了议事、联络乡情,或临时寄居,也需要按行业、按地区建立一些公房。当然,也有两种性质兼顾的,因为商人一般都有钱财,能够购置房产为乡里做些公益事业。

一般来说,会馆的房产来自以下几个途径:其一,在京城为官的显宦出资捐建,如:芜湖会馆是明朝永乐年间工部主事俞谟出资买私人房产捐建,福州会馆系林则徐所捐;其二,在京的官宦将自己的私宅捐献改建,如:全楚会馆系由大学士张居正的旧宅改建;其三,官僚发起,商人出资,大多数会馆属于此类;其四,商人独资购置,主要是行业会馆。也有某些家势衰微的名人欲出卖自己的房产,则为会馆购置产业创造了机会,因此,有些会馆曾经和名人的旧居联系在一起,而带有几分文化色彩。例如:韩家潭广东会馆,原是清初著名学者李渔(笠翁)在京旧居,曾在此编写《芥子园画传》;广安门内的扬州会馆则是名士徐乾学的故第“碧山堂”。

会馆的管理,一般是由同乡人中在京城居官地位高、富于声望者主其事,也有类似董事会之类的管理团体。平时住在馆里的工作人员叫“长班”,也有几代都在会馆中做“长班”的。北京的会馆以江西省最多,明代已有14所,清光绪年间达到65所,占了全部会馆的七分之一;其次是浙江41所,安徽、山西、广东、湖北、江苏都超过30所;就连新疆也有一所哈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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