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元代时期的军事制度

中国元代时期的军事制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0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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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事制度 相关链接 军事制度 元代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过着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战时出军,平时便屯聚牧养。在汉地,元朝军士的来源采取从固定的军户中签发的办法。蒙哥二年壬子大规模籍户时,已明确地区分民户和军户。进...

军事制度

元代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过着兵民合一的游牧生活,战时出军,平时便屯聚牧养。在汉地,元朝军士的来源采取从固定的军户中签发的办法。蒙哥二年壬子大规模籍户时,已明确地区分民户和军户。进入内地的大多数蒙古人户及被收编的金、宋降军之家,皆以军户著籍;此外还有一些汉族或其他各族人户陆续被新签为军户,一般都由中户充当。

军户种田,可免税粮四顷,称为“赡军地”。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都是通过奥鲁进行管理的。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 起发丁男当军应役,并及时起征亡故军人的“户下弟男”承替军役,弥补军队缺员。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起发的当役军人置备鞍马、器杖、盘费等军需。蒙古、探 马赤军的奥鲁,隶属于该奥鲁当役军士所在的万户、千户之下,汉军奥鲁由所在地区的管民官兼领。新附军未设奥鲁。

元代军事防卫分为两大系统,即戍卫京师的宿卫系统和镇守全国各地的镇戍系统。宿卫军队由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构成。忽必烈建国后,保留了成吉思汗创立的四怯薛轮番入侍之制,用他们列值禁庭以充护卫侍从,常额在万人以上,由皇帝或亲信大臣直接节制。侍卫亲军用于环卫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后置三十余卫,卫设都指挥使或率使,品秩与万户相当,隶属于枢密院。进入内地的色目人军队,由于战斗力较强,相当一部分被编入侍卫亲军。镇戍诸军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戍守。华北、陕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马赤军由各地区的蒙古军都万户府统领,隶属于枢密院。南方以蒙古军、汉军、新附军相参驻戍,防御重点是临江沿淮地区。隶属行省的镇戍诸军,方面有警时由行枢密院统领;平时日常事务归于行省,但调遣更防等重要军务仍受枢密院节制。全国军马总数,只有皇帝和枢密院蒙古官员知道,行省兵马也只有为首的蒙古官员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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