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密地理信息获取、传播与使用审批指的是国家对涉密地理信息的获取、传播、使用行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采集、加工、处理、提供、传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1.审批机制是促进地理信息保密与共享平衡的...
涉密地理信息获取、传播与使用审批指的是国家对涉密地理信息的获取、传播、使用行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采集、加工、处理、提供、传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1.审批机制是促进地理信息保密与共享平衡的有效手段
完善的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机制,能通过合理、严格的审核,确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地理信息不被公开,从而更为有效地确保国家利益、企业的合法利益。相反,如果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机制不够完善,则可能增大国家涉密地理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国家安全就将面临严重威胁。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禁止未审批的地理信息在媒介上发布传播,起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的作用。换言之,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不仅禁止非授权地理信息非法发布,而且禁止非授权人为“获悉”该信息而主动采取的行动, 如破坏信息传播网络等行为,从而达到保障地理信息的可靠性与保密性。
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传播未经过有权机关审批的地理信息都是非法的,反之,只要经过了有权机关的审批,某地理信息则可以发布,促进地理信息的共享。这种政策措施通过对地理信息的审批控制,达到在信息监控的前提下促进信息共享的目的,从而实现信息保密和共享的有效平衡。可以说,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机制是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最重要的手段,也是有效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的关键。
2.审批机制是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工具
地理信息安全的核心是地理信息资源,而地理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地理信息。然而,基础地理信息是一种不同于一般信息产品的特殊商品,它大部分涉及国家秘密和信息安全。对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批管理是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
地理信息安全具体体现为地理信息的可靠性、机密性、可用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可控性。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政策运用行政手段将涉密地理信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并为地理信息的日常监管与非法行为的惩处确定依据,从而保证地理信息不被非法公开,有效地保障地理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在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3.审批机制是网络时代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防线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迅速,地图信息不断增加,在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互联网上违法出版、销售、传播、登载和展示地理信息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已经对国家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例如,2007年,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根据举报,对一起涉嫌销售密级地形图举报案件开展了调查工作。据调查,有人在腾讯网和中国测绘论坛等互联网站上公开销售大量涉及秘密、机密级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等测绘产品,而且覆盖全国,数量巨大。又如,2010年4月,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了一个名为“月光论坛”的网站,存在大量地理信息涉密行为。这些违法行为的一个显著特点都是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来实现。互联网地理信息传播速度快、受众广,相对于传统方式而言,其对国家安全所构成的威胁更大。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主要原因是涉及互联网地理信息传播、使用等行为的审批政策不健全、不严密。因此,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必须依赖于严密的地理信息传播、使用行为审批政策。
市场准入政策包括主体的市场准入政策和交易对象的市场准入政策两大部分。地理信息交易对象市场准入实质是已经获得地理信息服务资质的主体,也须经有权机关审査批准才能从事某产品或服务。如果说地理信息从业主体准入是地理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那么,地理信息传播、使用审批就是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第二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