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朝时期的军制

中国明朝时期的军制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7-01-04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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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明朝时期的军制 中国明朝时期的军制 明太祖在起义过程中,依元制建立统军元帅府,后改大都督府。军兵的建制也参据元朝旧制,分为万户、千户、百户。尔后兼并诸军,称号混杂。一三六四年始建营伍法。下令说:“诸将有称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者,名不称实,甚...

中国明朝时期的军制

明太祖在起义过程中,依元制建立统军元帅府,后改大都督府。军兵的建制也参据元朝旧制,分为万户、千户、百户。尔后兼并诸军,称号混杂。一三六四年始建营伍法。下令说:“诸将有称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者,名不称实,甚无谓。其核诸将所部,有兵五千者为指挥,满千者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明太祖实录》卷十四)一三七四年左右,立卫所制,设置内外卫所。一卫统五千户,一千户统十百户,百户领总旗二,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在千户之上原有领五千人的指挥,现定五千六百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改为五千六百人,是因为各级都增加了军官人数。正规的卫所制是:卫(五千六百人)由五个千户所组成(每个千户所为一千一百二十人),千户所下分为十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为一百一十二人),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每个总旗下辖五个小旗,每个小旗有十名军士。元代于民户之外,另立军户。卫所军兵也单独立“军籍”,家属为军户。在卫的军士为正军,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正军出缺,由军户子弟补充,是世袭兵制,也是职业兵制。军队的武器装备、军装及军粮由官府供给,军户家小的生活则靠军士屯田生产来维持,按月发米,称为月粮。明初规定,每个军士授田五十亩为一份,官给耕牛农具,实行屯田。边地守军十分之三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卫所军是一种常备军,明太祖曾说“攘外者所以安内,练兵者所以卫民。凡中国之民安于畎亩衣食,而无外侮之忧者,有兵以为之卫也”。(《明太祖实录》卷八五)据一三九二年统计,全国共有卫所军一百二十万人。(《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如据次年所建都司、卫所应有军士数推算,应有一百八十余万人。

卫所军制是在改革元朝旧制的基础上建立的新的军事制度。它适应防御北边稳定秩序的需要,对巩固明朝的统治,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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