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顷公二十四年(前249年),楚灭鲁,建鲁,即设治于此城。从此,由诸侯国都降格为县城。秦汉亦因循鲁县建制,县城迄未迁徙。汉景帝封子刘余为鲁王,都鲁县,于是由县治又升格为诸侯王国都,故城市体制应属都城之列。 考古勘探査明,鲁王仍沿用部分鲁都旧城址及部分旧城垣。考...
鲁顷公二十四年(前249年),楚灭鲁,建鲁,即设治于此城。从此,由诸侯国都降格为县城。秦汉亦因循鲁县建制,县城迄未迁徙。汉景帝封子刘余为鲁王,都鲁县,于是由县治又升格为诸侯王国都,故城市体制应属都城之列。
考古勘探査明,鲁王仍沿用部分鲁都旧城址及部分旧城垣。考古报告称:“汉城位于鲁城的南和西南部,呈扁长方形,东西约2.5km,南北约1.5km,周长8410m,其西、南两墙分别利用了鲁城的西、南垣,东、北两墙新筑。”。实测遗址东墙全长1800m,北墙全长2560m。东、北两墙均有护城河。东墙护城河宽18〜23m,深1.8〜2.7m,距东城墙10〜15m。北墙东段护城河,即利用鲁城北部较宽的古河道。北墙西段护城河宽20m,深1.8〜2.7m,距北墙10m。
考古发现有城门七座,即东、南、北门各两座,西门一座。其中南门和西门,都是沿用原鲁城的城门。按城内遗迹勘查情况,城内东北部有规模宏大的宫殿建筑群,由此通往东南门干道之两侧,分布有大型夯土基址。看来,这带有官署或权贵府第。
考古工作者在周公庙高地东北部宫殿遗址进行了局部试掘。发现宫殿建筑遗迹规模甚大,仅揭示了很小一部分,有天井、回廊、引路及地下排水道等遗迹。这可能是著名的汉鲁灵光殿东西“廊庑别舍”的一部分。《水经注》记载:“孔庙东南五百步有双石阙,即灵光之南阙,北百余步即灵光殿基,东西二十四丈,南北十二丈,高丈余。东西廊庑别舍,中间方七百余步。阙之东北有浴池,方四十许步,池中有钓台方十步,台之基岸悉石也。遗基尚整,故王延寿赋曰:“周行数里,仰不见日者也。”从这段话,便可概见鲁灵光殿的宏伟,这殿是在春秋时鲁僖公殿基上营建的。灵光殿建于城之东北高地,而不建于城中央,如此布局看来规划意匠颇与汉长安未央宫相似,也是革新“择中立宫”曲传统的表现。
在周公庙宫殿遗址的东北,尚发现冶铁作坊遗址。此外,又查出了三条道路遗迹。
(1)号道路在城西部,南北向,自汉城北西门,向南行,可能通往城西南门,路宽6m。
(2)号道路在城北部,东西向,自鲁城西南门向东北,与鲁城(8)号道路相接,全长1700m,路土宽度不一,西段宽约6m,东段宽8〜10m。(8)号道路,在汉城和鲁城的东南部,路西起东关村东,向东出汉城东南门后渐折向东北,抵鲁城东南门,全长约1680m,西段在汉城内,宽约5〜15m,道路两侧发现的夯土基址,我们推测可能是居住遗址。
以上便是七十年代考古勘探汉城的若干情况,由于勘探限于局部地段,致汉城全貌一时还难弄清,尚待日后考古工作去进一步探索,因汉城是建在旧鲁城的基础上,旧城的建设基础有些尚可利用,所以汉鲁城规划还须联系旧城来研究,特别是城西部的手工作坊区、居住区乃至墓葬区,汉时犹多沿用。譬如颜林、坊上村、斗鸡台等处周代居住址,至汉仍旧袭用,还是汉城的重要居住区之一。
汉城外鲁故城内其他建设基础,有的亦仍为汉人所沿用,例如鲁故城北城林前村之制骨作坊就是一例,“此处可能是战国至西汉时期的重要制骨作坊址”。如果我们联系这些历史情况来考虑,汉城规划格局亦可推知一二,大抵城东地势高亢处为鲁王宫廷区,官署及权贵府第亦布署在宫前干道两侧,城之西部主要为市里及手工作坊等区。城外尚有部分手工作坊和墓葬。看来汉鲁城布局轮廓大致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