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期封建制的失误

西晋时期封建制的失误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3 编辑:zhangxiang 浏览次数: 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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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曹魏立国不到五十年而亡,使西晋皇室产生新的疑虑,认为封建制度是保证皇朝长治久安的法宝之一,加之司马炎欲以封王作为对宗室诸父祖的报偿,于是在西晋立国伊始的泰始元年(265年),便分封宗室司马孚、司马幹、司马攸、司马辅等27人为王,以郡为国。并以封邑户数分为三等:...

曹魏立国不到五十年而亡,使西晋皇室产生新的疑虑,认为封建制度是保证皇朝长治久安的法宝之一,加之司马炎欲以封王作为对宗室诸父祖的报偿,于是在西晋立国伊始的泰始元年(265年),便分封宗室司马孚、司马幹、司马攸、司马辅等27人为王,以郡为国。并以封邑户数分为三等:“邑二万户为大国……邑万户为次国……五千户为小国。”当然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规范。封邑最多之安平王司马孚达四万户之多,其次是平原王司马幹之万一千三百户,最少则为司马斌千七百十户。

西晋封王与西汉有本质的不同。西汉诸侯王国在初封时是相对于全汉中央政权的局部性或曰地域性的小中央政权,所以一切行政组织与名义都与中央政权一样,只是地位略低,规模略小,但西晋的封建则只是一种名称特别的地方行政制度,并不具有任何中央制度的性质。晋之王国以郡而置,改郡太守为内史,不置相与仆。另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国不置相,则其地位自然更加低下,与郡之差别更小。

另外,西晋与西汉的封建还有两个具体差异:一是西汉初年除荆国与其后身吴国例外,只有皇子及皇兄弟才受封为同姓王,这一成规为后代所遵奉(这样做就使得第二代皇帝以后,除去世袭诸侯王外,新封为王者只有皇子,而无皇兄弟),绝少被违反。二是西汉中期以后,王国所封只有一郡之地,同样成为定制。但是这两条规矩在西晋都先后遭到破坏。晋武帝司马炎泰始封王27人,无一皇子为王,除皇弟3人以外,其余24人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因此这些诸侯王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大量分封宗室王的原因有二:首先是要以此来强固“磐石之宗”,以便拱卫皇权,这是当时普遍的认识。在无皇子可封王的情况下,宗室王被看成也是遏制异姓势力的可靠力量。第二则是西晋的特殊情况。司马氏代魏的工作早在司马懿和司马师、司马昭两代人的手中已经完成,司马懿的众多子弟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司马炎只不过做了个现成的皇帝而已,因此不得不以封王来酬劳其叔祖、叔父等人。

分封宗室王自然是大大失策,因为这些人与皇帝亲属关系过于疏远,实际上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此错犹小,因为当时的封国地不过一郡,国相由朝廷任命,宗王既不就国,也不掌握地方政权。大国户数按规定也不过二万户,仅相当于秦汉时代一个大县,而且租调所人,宗王只食三分之一,财力也不富厚。晋武帝的大错乃在于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作为重要州的都督。本来这样做只是一种安抚性的措施。因为自泰始分封以来,宗室王虽能对异姓势力起遏制作用,但他们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司马炎一方面分封皇子以与他们抗衡,另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抑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当时出藩就国被视为苦事,皇子王都不就国。为了缓和就国诸宗王的不满,只得采用增加户邑,以及“国皆置军”,并且“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等措施以为安抚。但是这些措施却把宗王的政治地位与执掌军事的权力结合起来,形成一股足以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力量。西晋时代,全国设有20个左右的州,作为郡国以上的一级政区,重要的州又设有作为军事首长的都督,有的都督地兼数州,权力范围很大。出任都督的宗王既握军符,复综民事,专横跋扈,割据称雄.同时又个个觊觎帝位,图谋不轨。司马炎晚年已经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亟思良策,以为应付。

良策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皇子王的权位,以与宗室王相颉颃,这是汉代贾谊早已提出过的以亲制疏之策。具体措施有两条:是令皇子王之国,各统方州,出任都督,以分宗王都督之权势。二是扩大皇子王国的封域,增加他们的封邑。这一条正是打破了汉景帝以来以郡为国的老规矩。如成都王国有蜀郡、广汉、犍为、汶山四郡,领十万户,吴国有丹扬、吴郡与吴兴三郡,清河国有清河、勃海二郡.秦国虽不明所辖几郡,但领户至八万之多,可能也有B四郡之谱。楚国、淮南国、长沙国、豫章国等都有五万户左右,应当也有二三郡之地。这是自汉景帝以来四百多年未有的现象。比起宗室王地只一郡,大国二万户、小国五千户的待遇相去十分悬殊。晋武帝在临死之前作出这样的安排,是想使皇子诸王结成一强有力的集团,以与宗室王集团对抗,但这个遗愿终归于破灭。因为皇子王也同样怀有争夺朝政和皇位的野心,结果是一害未去,一害又来。两大集团的利害冲突不可避免,终于在昏庸的惠帝和刚愎的贾后当政期间,酿成了骨肉相残的八王之乱。这场混战血腥残酷,使中原地区遭到很大破坏,并且引发了长期的民族动乱。最后,两个集团与西晋王朝同归于尽,只留下司马懿的曾孙•宗室王系统的琅邪王司马睿到江东建立偏安一隅的东晋政权。北方则长期陷人五胡十六国的动乱之中。

对比汉晋封建制的演变,可以看到行政区划——王国也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幅员的增减可以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来使用。在西汉是削减王国的封域来加强中央集权,在西晋却是用扩大王国的领域来增强局部地区的地方分权

西汉的封建引起一场内乱,西晋的封建导致了王朝的覆灭,汉晋两代的失误理应留给后人深刻的教训,但是并不尽然,仍然有人念念不忘“广树藩屏,崇固维城”的教条,担心“枝叶微弱,宗祜孤危”,一心想恢复封建制,与“三代比隆”的唐太宗就是这样的人。他原打算让皇子出任州刺史,并实行世袭,同时也让一些功臣如法炮制,享受同等待遇。但这一设想被魏徵等人所劝阻,也为众臣所辞让,才未付诸实施。可见由汉到晋,由晋到唐,“封建制”的意识一直没有消亡。尤其在武则天皇帝自为,改唐为周以后,又有人因此而认为郡县制不可久安。此时去秦代已有九百年之遥,足以反衬当年秦始皇坚持实行郡县制的远见卓识。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完结,封建的阴影一直残留在人们心中,甚至在蒙古民族入主中原之初也采用封建制,以皇子为万户,分领各州,直到元世祖忽必烈初年才又“罢侯置守”。明代藩王,虽无封土,但如燕王朱棣领兵镇守一方,也终于引起一场“靖难之役”。按照明末清初大思想家王夫之的看法,封建与郡县的利弊其实是最无需讨论的问题,孰优孰劣,判若冰炭,但恰恰是这个问题竟然讨论了二千年之久,直到清末依然有人旧话重提。

虽然推行封建的想法始终没有止息,但汉晋二代的教训为大多数的人所接受。因此,自隋代以后,已永远取消了封建制,皇子只是虚封,并无实土。从西汉以来的郡国并行制也宣告结束,重新转入秦代的纯粹的郡县制。汉初和晋初的封建可以看成是封建制的两度回光返照,经过这两次貌似起死回生的波折之后,封建制是彻底地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名义上分封皇子为王的制度一直继续到最后一个王朝——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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