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要机构 中央 地方 行中书省 相关链接 主要机构 中国元朝中央及地方的主要的行政机构: 中央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
主要机构
中国元朝中央及地方的主要的行政机构:
中央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
地方
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务。
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
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体事务。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大元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元帝国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元代“行中书省”的性质,有一个转变的过程。早期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带中书省的职衔,在外行使“省”的职能。灭南宋之后,行省逐渐转变成了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其首长也不再带中书省的官衔。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基层行政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