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朝时期的封爵制

中国金朝时期的封爵制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09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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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封爵是金代官制内容之一,它既与中原的封爵制有直接的继承关系,也与女真本族及契丹、渤海的影响有关。 《金史·百官志》记载:“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实际在郡王之上尚有王,应是王、郡王、国公三个等级。“正从二品曰郡公,正从三品曰郡侯,正从四品曰郡伯(原注:...

    封爵是金代官制内容之一,它既与中原的封爵制有直接的继承关系,也与女真本族及契丹、渤海的影响有关。

    金史·百官志》记载:“正从一品曰郡王,曰国公”,实际在郡王之上尚有王,应是王、郡王、国公三个等级。“正从二品曰郡公,正从三品曰郡侯,正从四品曰郡伯(原注:旧曰县伯,承安二年更)”,实际在郡伯之下尚有郡子、郡男,应是郡公、郡侯、郡伯、郡子、郡男五个等级。“正五品曰县子,从五品曰县男”,而县伯于承安二年(1197)更为郡伯。如是则在承安二年前为县伯、县子、县男三个等级,承安二年后为县子、县男两个等级。但实际在承安二年前的世宗大定年间已有郡伯,可见不是更县伯为郡伯,而是取消县伯,存郡伯。这样,金代封爵是王(万户)、郡王(五千户)、国公(三千户)、郡公(二千户)、郡侯(一千户)、郡伯(七百户)、郡子(五百户)、郡男(三百户)。

    《金史》记载的封爵,属于章宗明昌、承安年间的官制体系,它已失去最初的实封意义,但只要封建制还存在,它就与封建官制结合着。封爵与食邑、等级制都是联系着的。金代的实封也不是就国,而是实食其户;非实封则是名义的,不真食其户。金代封爵同样是按照位次等级以国郡县名称表示,但不是金当时行政区域的名称,如封郡王不管本人的原籍如何,把本人的姓与历代郡望著姓结合加以封赐。姓王则封为太原郡,姓李则封为陇西郡,姓张则封为清河郡,姓赵则封为天水郡,姓刘则封为彭城郡。金朝同样仿此精神封契丹、渤海及本族人。如契丹萧姓以姓封兰陵,耶律姓封漆水,渤海大氏后裔封神麓,女真封金源,这表明代表不同族的封爵已同一起来,形成金代的封爵制度。金代封爵是以实封和无实封作为基础的,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为实封(实封为一千户至一百户五等);郡伯、郡子、郡男为非实封,而在食邑户数上则与县伯、县子、县男相等,其品级也是相同的。金代女真族的猛安谋克,既是行政和军事组织名称,也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进行授封。金熙宗皇统五年规定了猛安谋克的等级,“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同时,确定猛安谋克的世袭制度。世宗大定间,定功授世袭猛安谋克,“复命新授者,并令就封”。

    《金史·百官志》记载:女真白姓之号完颜等二十六姓,封金源郡;裴满等三十姓,封广平郡;吾古论等二十六姓,封陇西郡。黑姓之号唐括等十六姓,封彭城郡。此与姚燧《牧庵集·布色君神道碑》所记互异。其文云:“凡百姓,金源郡三十六,广平郡三十,皆白书;陇西郡二十有八,彭城郡十有六,皆黑书。”《金史》记载是白姓之号三,黑姓之号一,此则白黑姓之号各二。金女真完颜部色尚白,其属白姓。徒单姓与完颜为同部,不同姓,白姓之号就包括徒单姓在内。白姓之号主要封金源郡和广平郡,封国之制定于熙宗时,封广平郡的三十姓以裴满为首,在徒单之前,当与裴满皇后有关。在封金源郡、广平郡白姓的两个集团间,应封金源郡的则封广平郡;应封广平郡的则封金源郡,而记载中却无黑姓封金源郡和广平郡的,可见白姓之号间兼可互封,而白黑姓之间不能相混。白姓之号与黑姓之号各分两个集团,盖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制发展变化而来。金朝把女真白姓、黑姓与封爵制结合,与女真族接受中原影响和封建化是分不开的,形成金朝一体的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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