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邻国间在国际河流领域合作

我国与邻国间在国际河流领域合作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3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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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域合作 相关链接 流域合作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沿内陆边境深化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从东北、西北到西南的广大国际河流区,相继成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合作方式从双边合作逐渐走向多边合作、从单项资源开发或工程合作走向区...

流域合作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沿内陆边境深化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从东北、西北到西南的广大国际河流区,相继成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合作方式从双边合作逐渐走向多边合作、从单项资源开发或工程合作走向区域综合合作。例如,东北的图们江流域,其合作区域从河流三角洲地区扩展到图们江区域,从以经济合作发展为主逐步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合作、科技合作等综合区域合作,成为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推动,制定有中国、俄罗斯、朝鲜、蒙古国和韩国5国共同参与的一个区域合作计划。

西南的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中国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流域中上游4国的小区域合作到21世纪初流域6国间的次区域合作,再到后来涉及以该流域区为主体的跨地区国际合作。合作目标也从国际航运开发、流域可持续发展到涉及交通、能源、环境等诸多目标。其中,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和大力推进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区域面积230万km2、人口超过2.3亿。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推进的“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经过近10年的建设,已于2010年建成。该贸易区是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拥有17亿消费者,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

随着我国与邻国间在国际河流领域合作的不断增强,我国相继与邻国、国际组织签订了一些合作条约,体现了我国对国际河流相关问题的不断关注与重视。从这些相关条约或协议上看,合作领域从开始的航运、水电、木材运输、水文信息合作,向水污染防治、保护区建设、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及合作机构建设等方面拓展,从单个流域的双边合作向涉及多流域的双边合作、单个流域的双边合作向多边合作发展。但从条约的具体内容上看,单一目标的合作内容较单一、合作层次不够高,多目标的合作内容宽泛但目标不够具体。总体而言,这些条约对于国际河流一些关键问题,如水资源合理利用、国际水分配、协调管理以及流域综合开发和保护等均未能涉及,从科学研究到政府管理,都是我国国际河流的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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