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中国民国时期西藏在线地图来源于
《1933年版中华民国分省地图册数码修复版》,
出版年代: 根据政区考证大约在1933年,
出版单位:已佚名。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次年建立了中华
民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西藏是
中华民国22行省之一。此后正式颁布的《宪法》等
法律法规,也都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1912年7月,民国政府设立管理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
——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称蒙藏院),并任命
中央驻藏办事长官,直属国务总理,例行清朝驻藏大
臣职权。1929年蒙藏院改制为蒙藏委员会。1940年4月,
蒙藏委员会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
西藏的派出机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的认定、坐
床也是经当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的。
民国时期的大量档案记载证明,民国时期的历届国会、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性议事机构或历次国民大会,
达赖喇嘛、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额尔德尼都派有代表参
加,并被选举或委任各种国家公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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