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中国民国时期西藏在线地图来源于 《1933年版中华民国分省地图册数码修复版》,出版年代: 根据政区考证大约在1933年,出版单位:已佚名。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次年建立了中华 民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西藏是 中华民国22行省之一。此后正式颁布的《宪法》等 法律法规,也都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1912年7月,民国政府设立管理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 ——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称蒙藏院),并任命 中央驻藏办事长官,直属国务总理,例行清朝驻藏大 臣职权。1929年蒙藏院改制为蒙藏委员会。1940年4月,蒙藏委员会在拉萨设立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 西藏的派出机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本人的认定、坐 床也是经当时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批准的。
民国时期的大量档案记载证明,民国时期的历届国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性议事机构或历次国民大会,达赖喇嘛、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额尔德尼都派有代表参 加,并被选举或委任各种国家公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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