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标准体系表是反映GIS行业范围内整套标准体系结构 和相互关系的图表。通过这一图表, 可以清楚地看出标准的所属层次和结构, 以及当前标准的齐全程度和今后应制定的标准项目。 为了充分体现上述内容,并在实践中能够为计划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起到客观指导和管理作用,编制GIS标准体系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标准体系表中, 层次的划分和信息分类标准项目的拟定不能以行政系统的划分为依据, 而必须以GIS技术及其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和 城市综合体总体为主要思路和科学依据。 在行业间或门类间项目存在交叉的情况下, 应服从整体需要,科学地组织和划分。
2.系统性。标准体系表在内容、层次上要充分体现系统性, 按GIS工程的总体要求,恰当地将标准项目安排在不同的层次上, 做到层次分次分明、合理,标准之间体现出衔接配套关系, 反映出纵向顺序排列的层次结构。
3.全面性。对GIS行业所涉及的各种技术、 管理工作和各类型数据的标准对象,都应制定相应的标准, 并列入标准体系中。这些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互相配套,构成一个完整、全面的体系结构。
4.兼容性。列人标准体系表中的标准项目, 应优先选用我国的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 同时应充分体现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精神, 尽童使我国GIS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为实现行业、地域、全国和全球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系统兼容莫定基础。
5.可括性。在编制标准体系表、确定标准项目时, 既要考虑到目前的需要和技术水平, 也要对未来的科学技术发展有所预见,所以, 标准体系表应具有可括性,以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需要。
在制定标准体系表的具体方法上必须区分GIS和 国家其他部门信息系统在标准方面的共性特征, 和GIS的个性特征,以此作为标准体系层次划分的依据。 同时也注意到层次的相互衔接和层次划分深度的一致, 但不排除一些类别的进一步细化,直到标准项目为止, 以充分体现标准项目的结构特征和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