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以来,中国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遍布除贵州、浙江两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所有的省市区。
1949年以来,100多次破坏性地震袭击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涉及东部地区14个省份,造成27万余人丧生,占全国各类灾害死亡人数的54%,地震成灾面积达30多万平方 公里,房屋倒塌达700万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严重性构 成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
统计数字表明,中国的陆地面积占全球陆地面积的十五分之一,即百分之六左右;中国的人口占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即 百分之二十左右,都不到百分之二十,然而中国的陆地地震竟 占全球陆地地震的三分之一,即百分之三十三左右,而造成地震 死亡的人数竟达到全球的1/2以上。当然这也有特殊原因,一是 中国的人口密、人口多;中国的经济落后,房屋不坚固,容易 倒塌,容易坏;第三与中国的地震活动强烈且频繁有密切关系。
据统计,20世纪以来,中国因地震造成死亡的人数,占国内所有 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山火、泥石流、滑坡等总人数的54%,超过 1/2。从人员的死亡来看,地震是群害之首;而在经济上所造成的 损失,最大的主要是气象灾害(洪涝),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要比地震大的多。
资料来源:《中国自然灾害系统地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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