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省政府批准建立《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范围涉及惠州、深圳共900平方公里海区。保护区综合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于2002年4月由省编办〔2002〕61号文批准成立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由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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