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周朝时期社会制度的特点

中国周朝时期社会制度的特点


发布日期: 2016-10-25 更新日期: 2017-01-13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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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周朝社会制度的特点 相关链接 周朝社会制度的特点 宗法制基本内容 周朝社会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宗法制,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宗法制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

周朝社会制度的特点

宗法制基本内容

周朝社会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宗法制,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宗法制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代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

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宗”。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及意义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封建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诸侯、大夫、庶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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