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矿冶业 相关链接 矿冶业 金朝世宗主张“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1163年,金朝规定,金银坑冶准许民间开采,官府征收产品的二十分之一。官府派出“抽分”官,对各地坑冶实行监督。1165年,官府准许百姓“射买”银冶。1172年,取消坑税,允许百姓随意开采...
矿冶业
金朝世宗主张“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1163年,金朝规定,金银坑冶准许民间开采,官府征收产品的二十分之一。官府派出“抽分”官,对各地坑冶实行监督。1165年,官府准许百姓“射买”银冶。1172年,取消坑税,允许百姓随意开采。因此,金银坑冶得到发展,仅坟山西银山的银坑,就多达一百三十处。
由于各方面对铜的需要,金朝几次派出使者到各路“规措铜货”,访察铜矿苗脉,对能指引矿藏得实者给予奖励。世宗曾与大臣商议鼓铸之术。工匠不仅在中原地区,而且越过天山,往“北界”采铜。
金朝禁止民间铸造铜器,并把民间铜器拘括入官。旧有铜器除腰束带、鱼袋、神佛像等以外,必须全部卖给官府、官营作坊铸造大批铜器。如黑龙江省阿城出土的“童子攀枝镜”,边款刻铸“上京巡警院”五字;在另一枚“牡丹花纹镜”上,边款刻铸“上京宜春县”五字。这些器物都是由官府控制的铸铜作坊生产并经过官府“检校”的。尽管官府铜禁甚严,民间仍私铸出许多铜器,尤其是腰带和镜子。
女真族在建国前已经炼铁。金朝建立后,著名的产铁地区有云内州、真定府、汝州鲁山、宝丰、邓州南阳等。云内州盛产一种叫做青镔铁的铁器。近年,黑龙江省肇东县八里城曾出土金朝的七百多件铁器。辽宁省绥中县城后村金朝农村遗址也曾出土大批铁制农具。黑龙江省五道岭地区曾发现一处规模较大的金朝的铁矿和冶铁遗址。这些矿坑有十多个,最深达四十米,分采矿和选矿两个作业区。在铁矿东、南、西三面的山坡上散布着五十多处冶铁遗址,遗留下很多炼铁炉、炼渣、铁块和铁矿石。这些实物证明,这里是一处以五道岭为中心的从开采、选矿到冶炼的一连串生产过程完整的冶铁基地。在上京故城也曾发现过炼铁炉的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