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条约

拉萨条约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0-24 编辑:bukun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3692

摘要: 清朝外务部见到该条约之后,认为有损中国主权。首先将《拉萨条约》英方批准的250万卢比由清朝中央代西藏地方偿还。1904年12月,清朝派唐绍仪赴印度和英方商谈改约事。1906年4月27日,中英签订《北京条约》,承认《拉萨条约》作为《北京条约》的附约,规定“英国允...

清朝外务部见到该条约之后,认为有损中国主权。首先将《拉萨条约》英方批准的250万卢比由清朝中央代西藏地方偿还。1904年12月,清朝派唐绍仪赴印度和英方商谈改约事。1906年4月27日,中英签订《北京条约》,承认《拉萨条约》作为《北京条约》的附约,规定“英国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一切政治”。第九款第四节的各项权利“除中国独能享受外,不许他国国家及他国人民享受”。

荣赫鹏强迫西藏甘丹寺长罗桑坚赞签订《拉萨条约》。共10款,主要内容为:

1.除亚东外,增开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许英国分别派员监管商务。

2.赔款250万卢比,分75年缴清,赔款未缴清前,英军占领春丕。

3.自中国与哲孟雄(今锡金)边界至拉萨的防御工事一律拆除。

4.除经英国事先同意外,西藏土地不得让卖、租典与任何外国;西藏一切事务不准任何外国干涉;任何外国不准派员入藏;西藏的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其他权利不得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西藏各项进款,或货物或现金不许抵押或让与任何外国或其臣民。

关注公众号
获取免费资源


Copyright © Since 2014. 开源地理空间基金会中文分会 吉ICP备05002032号

Powered by TorCMS

OSGeo 中国中心 邮件列表

问题讨论 : 要订阅或者退订列表,请点击 订阅

发言 : 请写信给: osgeo-china@lists.osgeo.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