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费的证据包括抢救费用的证据、医药费、住院费和治疗费的证据。 具体来说: 1.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的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医疗处方单; 3.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
医疗费的证据包括抢救费用的证据、医药费、住院费和治疗费的证据。
具体来说:
1.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的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医疗处方单;
3.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5.自购药费单据和发票,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单。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需要对自己提出的医疗费的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来举证。但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