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负担的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负担的费用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6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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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育保险基金对于生育职工的大部分费用都予以支付,但出于生育保险的目的而言,还有一些费用生育保险是不加以支付的,这些费用或者是违反生育保险的目的或者是不符合相关具体规定或者是由医疗保险来支付等,具体来说,下列各项费用一般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对于生育职工的大部分费用都予以支付,但出于生育保险的目的而言,还有一些费用生育保险是不加以支付的,这些费用或者是违反生育保险的目的或者是不符合相关具体规定或者是由医疗保险来支付等,具体来说,下列各项费用一般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5.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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