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回族的丧葬风俗

兰州回族的丧葬风俗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7-01-03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2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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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兰州回族的丧葬风俗: 对死者称为“亡人”。对亡故也称“归真”、“口还了”、“无常了”、“毛体了”(阿拉伯语音译。)忌讳称“死”。实行土葬,习惯速葬,一般不超过三天。送葬称为“送埋体”。 葬礼简单而庄重。首先按伊斯兰教规,亡人的面容身体要整洁无染。根据亡人性...

一、兰州回族的丧葬风俗:

对死者称为“亡人”。对亡故也称“归真”、“口还了”、“无常了”、“毛体了”(阿拉伯语音译。)忌讳称“死”。实行土葬,习惯速葬,一般不超过三天。送葬称为“送埋体”。

葬礼简单而庄重。首先按伊斯兰教规,亡人的面容身体要整洁无染。根据亡人性别,聘请有经验的男女老人,用“汤瓶壶”盛洁净温水,对尸体从头到脚认真冲洗。然后用“卡凡”(阿语尸布)包裹尸体。男人“卡凡”为三件:大卧单、小卧单和襟衣。女人的“卡凡”另加缠胸布、盖头为五件。“卡凡”多用白棉布。埋体出门前,须有亡人外家在场,有主丧长辈解开“卡凡”,露出面部,让亲友最后瞻仰遗容。然后放入“塔布提”(俗称埋体匣,抬入清真寺或“麦咱”(墓地)。由阿訇、满拉和德高望重、虔诚宗教的人,为亡者转“费体耶”之后,举行“者那则”仪式,为亡人祈祷。

墓穴为2米长方形直坑,深2米,宽1米,墓底向西侧挖一偏堂。下葬同时,有阿訇一人或多人诵读《古兰经》。入葬时将尸体头朝北,脚朝南,面朝西,平置堂内,然后用土块堵严偏堂。先由亡者长或主要亲人填三铣土,后由众人相帮掩埋。坟起后为扁圆形,有的也置一些砖或鹅卵石于其上一示区别。亡者家属根据自己家庭经济条件施舍“索德格”(也叫乜贴)。

所遗财物,首先尝试生前债务,剩余的三分之一施舍,三分之二由继承人继承。亡人用过的衣服之类,男子的送与外家(阿舅家),女人的送与娘家。下葬后三天,亡人家属宰牛羊,煎油香,请阿訇念经祈祷。亲友们携清油等礼品去吊唁,亡者家属进行款待。以后每逢头七、二七、三七、四十天、百天、周年举行纪念仪式。有的只在“主麻日”念“亥听”做祈祷。回族对亡者,不论男女老幼,不分贫富,均按上述殡葬程序进行。无依无靠的贫穷者亡故后,有争相帮助埋葬的传统。丧葬期间禁烟、酒,禁大吃大喝,忌送花圈。

二、回族丧葬习俗的历史传承:

回族的丧葬习俗,是人结束一生后,由亲属、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哀悼、纪念、祈祷的一种活动,是回族民俗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群众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世界上无论什么人,他的地位再高,钱财再多,寿命再长,都会有死亡这样一个不可抗拒和避免的日子。但是,作为在世的人,对于死亡,不讲贵贱,不论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的人,一律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回族的丧葬习俗,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信仰性质。

回族形成后,伊斯兰教的丧葬制度已变成回族的丧葬习俗,并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坚持、完善,形成了全民族共同遵守的丧葬习俗。回族先人宛葛思相传是来中国传播伊斯兰教的四个阿拉伯人之一,“无常”于中国,葬广州城外流花桥畔,俗称“回回坟”,其墓碑谓建于唐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据陈垣考证,应为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此地回民至今仍保护着宛葛思的墓。

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详细记载,回回按照伊斯兰教处理亡者的习俗丧葬。“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拧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殓,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

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瘗之,或闻有至瘗所,脱去其棺,赤身葬于穴,以尸面朝西。”周密记载的回族先人的丧葬习俗,有许多不准确和谬误之处,如回回穆斯林死后着水,洗涤周身,其中要漱口,洗净鼻涕,但并不是“荡涤肠胃”。

另外,回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穆斯林亡后一律不用棺,而用塔木匣子抬尸。可见周密只看到表面,不懂回族先人丧葬习俗的实质内容,把穆斯林用的塔木匣子误写为“棺”;把穆斯林用白布缠身,误写为用“布作囊”等。

尽管如此,从周密记载“大铜瓶自口灌水”、“自顶至踵净洗”以及用布缠身等习俗中可以看出,当时穆斯林使用汤瓶灌水洗尸,给亡者“着水”,用白布缠身,用塔木匣子抬尸送葬,和现在的回族丧葬习俗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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