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的洪涝灾害损失

建国以来我国的洪涝灾害损失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20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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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国以来,洪涝受灾面积年均1.34亿亩,成灾面积0.76亿亩,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从1950年至1994年的45年中,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年份有1953年、1954年、1956年、1957年、1960年至1964年、1975年、1977年、1979年至19...

建国以来,洪涝受灾面积年均1.34亿亩,成灾面积0.76亿亩,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从1950年至1994年的45年中,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年份有1953年、1954年、1956年、1957年、1960年至1964年、1975年、1977年、1979年至1994年,共27年;成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年份有1954年、1956年、1963年、1964年、1985年、1991年、1993年和1994年,共8年。

建国以来我国洪涝灾害损失,有以下特点:

1.大江大河发生大洪水(包括较大和特大洪水),洪涝灾害损失最大。

建国以来,我国大江大河发生大洪水的年份有:1954年(长江、淮河),1956年(海河、淮河),1963年(海河、淮河),1985年(il河)、1991年(淮河、太湖流域),1994年(珠江)。在这几年全国洪涝受灾面积都突破2亿亩,成灾面积都突破1亿亩,分别是多年平均值的1.5~2.8倍。

在这些年份,发生大洪水的江河,其流域的洪涝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占该年全国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的47~90%。如1963年海河和淮河流域发生了较大洪涝灾害,两河流域河北、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的受灾面积16898万亩,成灾面积14247万亩,分别占当年全国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的80%和90%;1985年东北地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受灾面积、成灾面积分别占全国的47%和53%。这就充分说明,这些年份之所以灾害损失大,主要是大江大河发生较大洪水造成的。

2.七大河流流域中—厂游及沿海诸河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洪涝灾害损失占全国洪涝灾害总损失的比重大。

据1950年至1994年的洪涝灾害统计资料(缺1967~1969年),全国洪涝受灾面积总共为563554万亩,成灾面积总共为320237万亩。位于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海河、辽河、松花江等七大流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陕西、山西、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福建、广东、广西、北京、天津、河北、海南以及长江上游的四川、贵州、珠江上游的云南等25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25省、区、市)的洪涝受灾面积为555351万亩,成灾面积为308084万亩,分别占全国洪涝受灾面积,成灾面积总数的99%和96%。其中受灾面积超过1亿亩的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16省(简称16省)的洪涝受灾总面积和成灾总面积分别占全国的86%和89%。

3.在1981年至1994年因洪涝灾害死亡的56541人中,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等易发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省份有20045人,约占35%;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受台风经常袭击的省份有9999人,约占18%;湖北、湖南、河南、江西等灾害频繁的省份有13500人,约占24%。上述13省共死亡43544人,占全国死亡人数的77%。

4.除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河南6省、市外,其他省、自治区1981年至1994年洪涝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年平均值大于1950年至1980年的平均值。1981年至1994年全国年平均受灾面积18875万亩,成灾面积10181万亩,分别比1950年至1980年的年平均受灾面积(10698万亩)、成灾面积(6346万亩)多77%和60%。其中25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多75%和66%;16省分别多73%和53%。这就说明,80年代以来,洪涝灾害对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危害加重。其主要原因,一是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增加,经济发展迅速,防洪建设落后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速度。更有甚者,盲目开发,侵占河滩地,减少了河道的行洪能力;二是现有防洪工程大都兴建于五六十年代,不少工程年久失修、带病运行和超期服役,防洪能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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