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一些特殊情形的处理方法

工伤保险一些特殊情形的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 2016-10-24 更新日期: 2016-12-15 编辑:xuzhiping 浏览次数: 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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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用人单位的变化或者用工形式的特殊性,法律也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由哪些用人单位来支付保险待遇费用的情形进行了特别规定: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

由于用人单位的变化或者用工形式的特殊性,法律也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由哪些用人单位来支付保险待遇费用的情形进行了特别规定: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3.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4.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5.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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