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代生产力 畜牧业 相关链接 金代生产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古代世界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指出:“定居下来的征服者所采纳的社会制度形式,应当适应于他们面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起初没有这种适应,那末社会制度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而发生变化。”自从金朝统治者...
金代生产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论述古代世界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指出:“定居下来的征服者所采纳的社会制度形式,应当适应于他们面临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起初没有这种适应,那末社会制度形式就应当按照生产力而发生变化。”自从金朝统治者进入辽、宋统治下的汉人地区以来,是保存女真原有的奴隶制的社会、政治制度,还是适应汉人地区的状况,采纳封建制的社会、政治制度,一直在统治集团内部,存在着两种主张、两个派别的斗争。自海陵王到世宗统治时期,金朝基本上完成了向封建制的过渡。随着这种过渡的实现,社会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了。
在金朝统治下的辽、宋旧境的四千四百多万人口中,汉族人民仍然是绝大多数。广大汉族人民与契丹、女真等各族人民的辛勤劳动,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些部门甚至超过了辽、宋时期的水平。
畜牧业
海陵王末年发动侵宋战争,曾征调战马达五十六万多匹。在战争中,牲畜大批散失。正隆时原有九个群牧所,世宗初年仅剩下四个,有马一千多匹、牛二百八十多头、羊八百六十只、骆驼九十头。世宗在抚州、临潢府、泰州等地设立七个群牧所。自1168年起,下令保护马、牛,禁止宰杀,禁止商贾和舟车使用马匹。又规定对群牧官、群牧人等,按牲畜滋息损耗给予赏罚。经常派出官员核实牲畜数字,发现短缺就处分官吏,由放牧人赔偿。对一般民户饲养的牲畜,登记数额,按贫富造簿籍,有战事,就按籍征调,避免征调时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对各部族的羊和马,规定制度,禁止官府随意强取。由于这些措施的实行,畜牧业逐渐恢复。1188年,马增加到四十七万匹、牛十三万头、羊八十七万只、骆驼四千头。1192年,南京路有牧地六万三千多顷,陕西路三万五千多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