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书省下设机构 相关链接 中书省简介 中书省,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汉朝始设中书令,魏国建秘书监,有监、令,魏曹丕改称中书监、令。晋朝以后称中书省,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
中书省简介
中书省,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汉朝始设中书令,魏国建秘书监,有监、令,魏曹丕改称中书监、令。晋朝以后称中书省,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三省六部制)。宋元时中书省设中书令和中书丞相,明清时期废其名称。
中书省下设机构
中书令
西汉年间中书,乃归属于内廷宦官机构,负责在皇帝书房整理宫内文库档案,与皇帝有频繁接触的机会,其主官称中书令。史家司马迁中年以后,因曾身受腐刑,并学识过人等原因任此要职。
曹魏后,宫内图书的整理逐渐不拘于宦官,也起用士人,从而演化成可以讨论政策的研究机构,其主官阶高者称中书监,次者称中书令。如西晋的中书监荀勖和中书令和峤。
隋唐早期,任中书令为中书省之长官,属于宰相职。隋朝因为隋文帝的父亲名叫杨忠,为忠避讳,改中书令为内史令,中书省为内史省。自唐太宗始,用其他官员以参议朝政等名义担任实际的相职。到了武周时期,改中书令为“内史”,中书省为“凤阁”。
其后演化至未授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不是真宰相,不能主导全国政务。由此,中书令与侍中、尚书令、尚书仆射等三省官职转变成不实际总理政务的虚位,其功能大用于给重臣加官阶。五代十国、宋与之同。
元朝世祖忽必烈统制中国之后,恢复了中书令宰相的职权,但权限则大为扩充至地方行省。明洪武年间,中书令即当朝宰相。后由于胡惟庸案,原负责草拟和颁发诏令的机构中书省及中书令一职皆遭撤销,权归皇帝。
明成祖以后,明、清朝内虽无相职,但有所谓“首辅”或内阁大学士等职接连替代中书令原有的角色,清朝中堂一词即由此衍生而来。惟与前期相较,内阁大学士等要职皆不复宰相威信。
中书侍郎
中书侍郎,中书省的副官,帮助中书令管理中书省的事务。
中书侍郎在汉朝开始设置,称之为中书郎,魏晋时称之为通事郎。南北朝时,正式称为中书侍郎,设置四人。隋朝改名内史侍郎,隋炀帝设置二人。内史令空缺时,内史侍郎开始参与朝政。唐朝改回中书侍郎(7世纪60年代称西台侍郎,武周时期称内史侍郎、凤阁侍郎,开元初期称紫微侍郎)。唐代宗以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正的宰相,常常以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为首席宰相。宋神宗元丰改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南宋复置参知政事,废除中书侍郎。元代中书省的副官称为中书丞相,明太祖废除。
中书舍人
“舍人”之名始见于《周礼·地官》,本是君王或贵族的亲近属官。《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舍人,亲近左右之通称也。”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至南朝梁去通事之名,改称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仅次于侍郎,掌呈进章奏、撰作诏诰、委任出使之事,历朝权责不一。隋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武则天称帝时中书省改称为凤阁,中书舍人即凤阁舍人。西台舍人,唐时置六人,择其中资历深者一人为“承旨”。宋初亦设此官,但无实权,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明清内阁亦设有中书舍人,其职仅为缮写文书,职权大不如前朝。《新唐书·百官志二》:“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